法院书记员聘用制是什么意思(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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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书记员聘用制是什么意思(6篇)

2023-05-01 16:10: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篇一:法院书记员聘用制是什么意思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2022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公布日期】2022.11.13?

  【字

  号】

  【施行日期】2022.1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检察机关

  正文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2022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湖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湘高法发〔2018〕9号)等规定,湖南省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省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69名,其中省人民检察院机关34名、铁路运输检察院10名、市州人民检察院119名、基层人民检察院406名(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操守和岗位技能,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六)身体、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七)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服从分配,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的人员;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类招聘招考录用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六)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七)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八)涉毒吸毒人员;

  (九)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检察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检察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案件的记录工作;

  (二)案件的收转登记、归档和法律文书的收发转递;

  (三)其他与检察工作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四)检察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8日17:00。报名网址为:http://www.mdleader.cn/BaoMing/2022JCYSJY/,报考人员登录该网址进入“2022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报名。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审查。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2:1,达不到该比例的,报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在网上报名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18:00。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单位职位。审核不通过的,可以根据审核意见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报考原单位职位或改报其他单位职位。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30日9:00至12月3日9:30(如考试延期,时间另行通知),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及时关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hn.jcy.gov.cn)发布的笔试开考公告。

  (二)笔试

  笔试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技能测试,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在湖南省长沙市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1.综合知识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处于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并须提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和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2022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附件4)规定签订的《2022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检测纸质版报告。打印的图片信息要完整、清晰,《承诺书》相关信息填写要完整真实并确认签字。缺上述任何材料不可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缺少证件、健康码、通信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综合知识测试开始30分钟内未能到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不能提前交卷退场。

  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等,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基本常识和履行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基本知识,考试时长120分钟。综合知识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其成绩按40%计入笔试成绩。

  2.技能测试。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处于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并须提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和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2022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附件4)规定签订的《2022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检测纸质版报告。打印的图片信息要完整、清晰,《承诺书》相关信息填写要完整真实并确认签字。缺上述任何材料不可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技能测试。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的不得参加技能测试。缺少证件、健康码、通信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技能测试开始15分钟内未能到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不能提前交卷退场。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速录技能,分为看打测试和听打测试,考时各为15分钟。听打考试使用双头(话筒和耳机插头必须分开)、3.5毫米、普通台式电脑双声道有线耳机。考场不提供耳机,请考生自带!有关事项说明见附件2。

  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看打测试和听打测试分别占50%,其成绩按60%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考生于2022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4日17:00(如考试延期,时间顺延)在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含综合知识测试、技能测试及折算后成绩)。综合知识测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不接受考生查分。

  笔试成绩根据所有考生的成绩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及时在报名系统公布。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

  3.笔试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规则和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和疫情防控要求。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由各市州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

  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本职位未入围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hn.jcy.gov.cn)和各市州人民检察院官网分别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时须由本人提供《湖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可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处于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以各市州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为单位统一组织。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处于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请示省人民检察院同意,可正常开考。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最低录取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报考人员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2天告知面试组织单位,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和地点,面试公告和结果将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hn.jcy.gov.cn)和各市州人民检察院官网分别进行公布。

  (五)成绩综合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下同)。考生的综合总成绩将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hn.jcy.gov.cn)和各市州人民检察院官网分别进行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时间和地点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hn.jcy.gov.cn)和各市州人民检察院官网分别进行公布。体检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录(聘用)工作中建立健全涉毒吸毒人员筛查审查机制的通知》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由各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时,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汇总后,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选,各用人单位在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内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书,及时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

  3个月。

  (九)补充招聘

  公开招聘期间检察机关出现未招聘的空缺职位,将面向已有笔试成绩而未被录取的考生统一进行补充招聘,补充招聘依据报考考生填报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补充招聘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补充招聘公告、职位等通过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

  (十)招聘补录

  补充招聘完成后,未被招聘录用、且综合总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的考生,在下一次全省检察机关统一招聘前,其综合总成绩有效,可按下面的方式和原则递补补录。

  1.递补方式。招聘完成后,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和职位空缺情况,在规定的计划数内,报请省人民检察院同意,从综合总成绩合格递补人选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依次进行补录。

  2.递补原则。递补人选按综合总成绩排名,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求进行补录。

  未参与补充招聘职位竞争且综合总成绩达到合格要求的考生,仍属于所报职位的递补人选。

  参与补充招聘职位竞争未进入面试且综合总成绩达到合格要求的考生,仍列入首次报考职位的递补人选。

  参与补充招聘职位竞争、未被招聘录取且2次综合总成绩均达到合格要求的考生,在填报补充招聘职位时,应选择确定递补单位。未作选择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福利按照《湖南省人民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暂行办法》《湖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执行。依法享有《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六、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湖南省和长沙市最新疫情防控规定。所有考生必须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显示“已采样”状态不能作为核酸检测结果依据),详情见附件4。在现场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相关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因疫情防控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可能会进行的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信息以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和各市州人民检察院官网上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费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外,不另外缴纳任何费用。

  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多种联系方式(本人、亲属手机或固定电话),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政策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湖南省纪委监察委驻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报名和技术咨询电话**************

  各用人单位报名咨询电话: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

  益阳市人民检察院*************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

  怀化市人民检察院*************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

  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附件:

  1.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设置表

  2.关于2022年湖南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技能测试有关事项说明

  3.2022年湖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4.2022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13日

篇二:法院书记员聘用制是什么意思

  

  聘用制书记员值得去考吗?待遇如何?

  法院书记员一般分为委任制公务员性质以及合同聘任制两者形式,那其中聘用制书记员值得去考吗?待遇如何呢?下面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聘用制书记员值得去考吗?

  聘用制书记员没有公务员编制,待遇方面可能相对会低一些,但是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都是一致的,能接触到不少案件,跟着学习不少的东西,所以还是有很多毕业生去报考的,可以考虑把这份工作当做一块跳板,为今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如何?

  聘用制书记员的待遇虽然比不上公务员编制的,不过国家也有发布相关的规定,来保障大家的福利,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中可知,一方面将编制外书记员管理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实行聘用制使用方式,由用人法院与聘用制书记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时采取省级统一招聘、实行等级管理、加强考核监督、建立退出机制等措施,切实聘用制书记员正规化、化、职业化水平。

  另一方面,《方案》将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落实经费来源渠道,为聘用制书记员提供必要和稳定的工资待遇,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有关保险等福利待遇,切实聘用制书记员职业保障水平。

  综上所述来看,聘用制书记员也是值得大家去考的,考试时还可以利用上学吧法院司法辅助人员APP题库去备考,里面有很多试题资料,可以供大家练习。

篇三:法院书记员聘用制是什么意思

  

  江津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制书记员简章重庆市江津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制书记员简章根据《重庆市法院聘?制书记员管理办法》,重庆市江津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聘职位计划招聘聘?制书记员2?。?报考条件(?)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和职业操守。(三)拥护中华?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四)截?2021年8?31?,取得普通?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9?1??2003年8?31?期间出?)且经常居住地在江津区或周边地域,能适应江津地区语?环境。(六)具有正常履?职责的?体条件。(七)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政拘留处分的;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5.已是重庆市法院系统??额度内聘?制书记员的;6.其他不宜担任聘?制书记员的情形。三招聘程序(?)?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员填写《重庆市江津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含电?档免冠登记照),于?16?9:00?8?20?12:00期间,发送?重庆市江津区?民法院指定邮箱进??上报名,由重庆市江津区?民法院进?资格初审。不合格?员由重庆市江津区?民法院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员于8?23?上午10:00-12:00到重庆市江津区?民法院(江津区圣泉街道滨洲东路7号)C区1楼当事?等候?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携带《重庆市江津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制书记员报名表》1份(A4纸打印)、1?登记照2张、?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领取准考证,技能考试、?试必须携带本??份证和准考证。(?)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的?字速录能?和综合写作能?,包括听打和命题作?(满分100分,各占50分)。听打采取听庭审录?打字的?式进?,速录?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具的需?备)。命题作?采取纸质答题?式进?。技能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能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作?内在重庆市江津区?民法院官?公布。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重庆市江津区?民法院电话通知。(三)?试从技能考试成绩合格?员中,依据考试成绩从?到低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3︰1的?例确定参加?试?员。进??试最后?名?员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确定为参加?试?员。?试由重庆市江津区?民法院统?组织,主要考察考?的逻辑思维和语?表达能?,采取结构化?试?式,实?百分制,成绩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试具体时间、?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由重庆市江津区?民法院电话通知。(四)体检在?试合格?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60%+?试成绩×40%)从?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数确定参加体检?员。进?体检最后?名?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技能考试成绩从?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员。总成绩、体检?员名单?试结束后5个?作?内,在重庆市江津区?民法院官?公布。体检由重庆市江津区?民法院统?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重庆市江津区?民法院另?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有关标准执?。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职位的合格?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五)政审体检合格?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民法院、?民检察院?作?员录?暂?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六)公?政审合格?员确定为拟聘??员,由重庆市江津区?民法院在该院官?公?5个?作?。公?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员的姓名、性别、出?年?、学历、学位、专业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公?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续。被聘??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重庆市江津区?民法院报到,与重庆市江津区?民法院签订《重庆市法院聘?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7年。新聘书记员试?期为6个?,试?期从??之?起算。试?期满合格的,正式聘?为书记员;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本次招聘起1年内,重庆市江津区?民法院聘?制书记员岗位出现空缺,可以在本次招聘?试合格?员中,依据总成绩从?到低顺序按程序进?补充聘?。四岗位等级和薪酬待遇聘?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实?分级管理,根据其?作表现、业务能?和任职年限,岗位等级共分为“三级九档”,由低到?依次为初级3档、2档、1档,中级3档、2档、1档,?级3档、2档、1档,试?期满合格的定为初级3档。聘?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制书记员薪酬管理办法》享受与其岗位等级相应的?资待遇,实?绩效优先、多劳多得、奖勤罚懒。??法院依法为聘?制书记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养?保险、医疗保险、?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作期间,聘?制书记员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五其他事宜本简章由重庆市江津区?民法院负责解释。

篇四:法院书记员聘用制是什么意思

  

  法院聘用制书记员个人年终工作总结_2本人—x,2009年1月,我通过公招成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转眼已到一年,在领导们的帮助培养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渐适应了书记员工作。回顾一年来的工作生活,感觉收获良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向领导、组织汇报: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

  学习是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国家公务员学习更是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重要途径。来到法院后。法院浓厚的学习氛围始终深深的感染着我。我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并注重自学,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社会知识,用先进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用精良的业务知识提升能力,以广博的社会知识拓展视野。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强化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参加初任、任职培训,作好业务储备

  法院工作是专业性极强的工作,而国家对公务员也有很多要求,因此必须经过专门的学习培训。5月份,我参加了为期两周的09年度全市公务员初任培训,培训地点设在市委党校。经过刻苦学习,我通过了公务员初任考试,取得了《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7月份,我参加了省高院在成都组织的为期三周初任法官培训。学习了作为一名法官应该具有的技能和知识,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通过这两次系统的培训,为我更好的投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努力适应庭审要求

  来到法院后,我被任命为民二庭书记员。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的重要环节,书记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关系到整个案件的审理,同时书记员工作也很琐碎、繁杂。因此,我尽量做到认真仔细,认真做好排期、送达、记录、装卷等具体工作,当好审判助手。每次庭审前,我都会到审判员处翻阅案件卷宗材料,检查诉讼材料情况,确认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熟悉案情,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焦点,使自己在记录时能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情况。

  四、辅助法官工作,参与案件调解

  一年来,在民二庭审判员带领下,我积极参与了案件的调解工作,每次送到我这里来处理的案件,我都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先期进行调解,不能调解的我也会详细了解情况,以便提供给审判员作参考。具体在每一个案件的调解中,我每一次都仔细翻阅案卷材料,结合案情依据法律、事实、情理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一次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我还会耐心地进行二次,甚至三次调解,力争和谐化解纠纷。

  五、问题与不足

  1、对法律条文的熟练掌握还有相当一段距离,在法律运用上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太紧密,对司法工作实务还很不熟练。

  2、庭审记录还是分不熟练。

篇五:法院书记员聘用制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聘用制书记员,和聘任制有什么区别?

  1、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而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

  2、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而聘任制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订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

  3、聘用制聘用期分为“无固定期限”、“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而聘任期是岗位的任期,一般1—3年。

  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

  聘任制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契约确定与人员关系的一种任用方式。一般的做法是由用人单位采取招聘或竞聘的方法,经过资格审查和全面考核后,由用人单位与确定的聘任人选签订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受聘人员职责、待遇、聘任期等。

  1、考试形式:

  聘任制书记员:纳入公务员考试,单会特别标注“聘任制”,在合同期内享有公务员身份,在我国大部分地区通过司法考试后可以转任助理审判员。

  聘用制书记员:不纳入公务员考试,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不占任何编制。

  2、用人要求:

  聘任制书记员:想要入选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要求相比较聘任制很高的,一般要求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的学历,考试参照公务员考试,考试难度还是很大的。

  聘用制书记员:想要入选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大体要求和其他招

  考类似,什么遵纪守法、敢于奉献、工作认真那是必须的。除去这些好孩子都能达到的要求之外,在专业能力上还有一些特殊的要求,首先你得熟悉操作各种办公软件,并且在此基础上打字速度也得有超凡的境界;其次,也得在一定程度上知法、懂法;还有如果你是法律专业、计算机专业、中文专业的,会有优先考虑的机会。

  3、工作内容

  根据调查,聘任制书记员和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内容是相仿的,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主要是:

  (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篇六:法院书记员聘用制是什么意思

  

  陕西省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

  陕西省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的要求,根据陕西省、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示以下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可联系报名、参与竞争,我们将在报名供应商中择优选定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陕西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第三方劳动服务公司)。具备相关从业资质并具有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经验,没有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主要涉及资格审查、笔试、岗位技能测试、资格复审等多个环节。

  参照陕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实施。受托第三方机构根据服务工作安排,按甲方约定时完成招聘工作。

  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对聘用制书记员的额度核定、招聘、使用、考核、监督以及职业保障等活动作出具体规范,明确了聘用制书记员承担的职责、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要求按照员与聘用制书记员的配置比例。

  并根据员额数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聘用制书记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制度,并做好聘用制书记员的职业保障、履职保护等工作。

  明确要求辅警履职行为应当在所在单位及其司法警察的指挥和

  监督下进行,区分辅警可以从事的工作和不得单独从事的工作。将辅警的教育培训、工资福利、装备配置及日常办公等经费列入自治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其实行动态额度管理、等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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