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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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4篇)

2023-05-02 18:10: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篇一: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开展扶贫领域自查报告

  开展扶贫领域自查报告

  在当下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开展扶贫领域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开展扶贫领域自查报告1按照《关于加强春节期间专项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的通知》和xxx高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扶贫工作专项检查通知的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20xx年以来扶贫领域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扶贫领域资金使用中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情况和资金项目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其它各类问题。现将自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扶贫领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xx年底,实际收到各项涉农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06.224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毕,其中:

  1.“一事一议”项目到乡资金208.48万元,分别拨付高家湾村58.83万元;大屋沟村106.725万元;核桃村50.32万元。

  2.“幸福美丽新村”项目到乡资金209.2万元,分别拨付高家湾村70万元,大屋沟村70万元,核桃村69.2万元。

  3.“精准到户”到乡资金175.76万元,分别拨付龙口村7.28万元;蝴蝶村10.24万元;深洞村33.04万元;高家湾村28.96万元;大屋沟村32.08万元;核桃村14.96万元;库沿村1.52万元;楼房嘴村1.76万元;陈家沟村7.6万元;xxx村10.64万元;天星堰村8.64万元;倒马坎村10.12万元;蚂蝗堰村8.72万元。

  4.“现代农业特色效益产业”到乡资金160万元。

  5.“集体产业发展”到乡资金94.53万元。

  6.“产业扶持基金”共收到316.6万元。

  7.“易地扶贫搬迁”共收到50%资金641.654万元。

  8.实际收到各单位帮扶资金940.1723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毕。

  (二)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扶贫领域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提升建设、产业发展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建设四大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1.大屋沟村

  (1)基础设施建设:路面3.5米宽组道6.171公里;3米宽生产便道5.491公里;公路桥2座;提灌站1座;提灌渠1.1公里;山坪塘5口。

  (2)能力提升建设: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人。

  (3)产业发展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1个。

  (4)产业发展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2个;购买树苗1批。

  2.核桃村

  (1)基础设施建设:路面4.5米宽组道0.55公里;路面3.5米宽组道2.14公里;3米宽生产便道3.878公里;2米宽生产便道2.89公里;提灌站6座;提灌渠6.02公里;蓄水池14口。

  (2)能力提升建设: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人。

  (3)产业发展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1个。

  (4)基础设施建设:光伏发电1处。

  3.高家湾村

  (1)基础设施建设:路面4.5米宽组道2公里;路面3.5米宽组道2.5公里;3米宽生产便道9.254公里;提灌站5座;提灌渠2.47公里;排灌渠6.77公里;山坪塘5口。

  (2)能力提升建设: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人。

  (3)产业发展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1个计划投资12万元。

  4.蝴蝶村

  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建设:光伏发电计划投资20万元。

  5.龙口村

  产业发展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1个计划投资20万元。

  6.到户项目

  产业发展:精准扶贫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计划投资212.4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

  (一)专户专账,严格执行报账制度。认真执行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建立了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做到了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资金始终不脱离财政轨道。

  (二)阳光操作,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各扶贫项目、资金、建设内容、相关要求等都在村一级公示,项目资金拨付后及时向群众公布。增加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加大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力度。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确保了资金安全。

  (三)跟踪问效,建立多方监督、检查制。乡纪委依规对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乡扶贫办、财政所等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工作。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资金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工程建设和财务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及时纠正。

  三、项目管理情况

  (一)科学规划。做到因村制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科学规划,不搞行政强迫命令,不搞“一言堂”,不搞一刀切工程和形象工程。

  (二)严格招投标程序。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落实专业施工队伍,设立村民监督领导小组,对项目施工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三)严把“项目验收关”。项目完成后由区组织财政、相关乡镇、相关职能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填写《扶贫开发项目验收单》。项目单位凭《验收单》、《拨款申请表》、正规发票等全套资料进行拨付,杜绝冒领、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现象。

  四、存在问题

  经乡党委、政府自查,未发现惠农、扶贫领域资金使用中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情况,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虽然各项资金已经拨付到位、各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但个别村对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重视程度不够,乡级项目实施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变动快,导致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二)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宣传,部分扶贫项目未进行项目公示,经乡扶贫办要求后整改。导致群众知晓率低,参与积极性低。

  (三)部分项目衔接不到位,个别贫困村集体产业经济因秧苗未到位导致项目实施过程延后。

  (四)个别项目档案资料不全,不能很好反映项目实施整个过程。

  (五)个别项目报账程序、管理不规范,主要是在精准帮扶过程中,物资发放清册不完善;二是报帐票据装订不规范。

  五、整改情况

  (一)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继续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等相关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二)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市、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三)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在乡、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项目实施地点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四)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严格把关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开展扶贫领域自查报告2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xx市20xx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检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关于贯彻落实x办发〔20xx〕64号文件组织开展20xx年检查抽查工作的通知》(x纪办〔20xx〕9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即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接到市纪委《关于开展xx市20xx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检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文件后,市统计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坚决将市纪委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坚决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着力解决当前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统计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任务分解细化,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责任,各科室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上级脱贫攻坚政策和工作要求落地生效

  我局紧紧盯住脱贫攻坚中容易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认真细致地开展排查。一是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扶贫政策和本单位所承担的帮扶任务落实是否精准到位,是否存在腐败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二是贫困对象认定情况。有帮扶任务的干部职工,是否协助联系村做好贫困对象认定工作,贫困对象认定是否符合程序要求,是否存在应纳未纳、扶富不扶贫现象,是否存在腐败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三是扶贫资金发放管理情况。扶贫资金发放是否符合程序要求,投向是否精准,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腐败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经自查,我局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工作要求,履行自身职责,做好联系村帮扶工作,落实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监管;能够严格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制,落实联系村帮扶责任,不存在腐败和作风问题。

  开展扶贫领域自查报告3xx区交通局严格按照xx区纪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xx纪发【20xx】3号)要求,认真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认真组织传达了上级有关开展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二、任务明确,突出重点。按照要求,我局挂点石卡镇白沙村。今年以来,由局长带队,与村里进行了对接,通过座谈、走访、入户等形式,基本摸清了村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深入开展入户走访和结对帮扶调查工作,到每个扶贫帮困户家中交流,了解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如何脱贫,鼓励贫困户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并对群众的需求认真进行记录,制定了帮扶工作计划。

  三、精准目标,强化措施。在扶贫攻坚工作中,把扶贫攻坚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等纳入专项检查目标,强化时间节点要求,强化问题线索意识,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线索的主渠道作用,按照宣传发动、摸底排查、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长效治理5个环节顺序要求逐步推进。要求各责任人开展自我查纠,并作出自查承诺。

  四、举一反三,建立长效。在整治工作过程中,我局积极树立防范意识,举一反三,认真梳理,积极认真研判,查找漏洞,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控,进一步完善“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的监督制约机制,努力确保实现监督执纪问责长效运行。

  此次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我局未发现有涉及扶贫领域政

  策、项目、资金违纪违规的现象发生。通过开展自专项整治工作,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反腐拒变的能力,脱贫攻坚纪律、服务群众意识进一步增强,担当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切实转变了机关干部作风,提升了工作效能,有力的促进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和“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有力的推动了工作开展。

篇二: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关于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精准扶贫的推进,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面临扶贫资金点多面广、对象分散,资金监管难度大,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比较严重,“雁过拔毛”式腐败借助政策东风趁势滋长,人情扶贫、关系扶贫等问题屡见不鲜,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警惕。

  一、当前扶贫领域存在的主要违纪问题及表现

  从当前扶贫领域中反映和查处的问题来看,“最后一公里”是主要风险点,涉及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两项制度”扶贫资金是高发区域。从近年来查处涉及扶贫领域件的件案件来看,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欺上瞒下,虚报冒领。部分基层干部向上积极申请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如村级公路建设、农村水电建设等农村建设项目,对下则欺瞒群众,利用基层群众获取信息渠道少、不熟悉政策的条件,暗箱操作,坐地生财。勾结老板虚报工程项目或报大工程结算价等手段套取、挪用大量扶贫资金。面上手续齐全、到户到人,面下张冠李戴、大有文章。不少村委会干部变相买卖扶贫指标,索取、收受困难户好处费,更有甚者堂而皇之将建房补助款等扶贫资金直接放入自己腰包。

  二是盘剥克扣,雁过拔毛。一些镇、村干部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截留私分。有的乡镇站所负责人、村干部利用职权巧立名目收取“好处费”、搞截留私分。

  三是擅权乱权,优亲厚友。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是脱贫开发的重要举措,一些地方在发放低保过程中,部分基层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和经手申办的职务便利,优先照顾自己的亲戚朋友,明显不符合条件“创造条件”也要给亲戚朋友,大搞“关系保”,搞“利益集团”,骗保、骗取补助金或其他优惠待遇的手段花样百出,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却视而不见,极大地损害了群众利益。

  四是巧取豪夺,违规挪用。各项惠农资金的下拨成为部分基层干部有利可图的“香饽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成为基层心照不宣的执行手段。为捞取

  1利益专“钻”政策毛病,在缺乏政策执行细则、操纵弹性大的情况下,歪曲政策、大打擦边球,只执行对本人有利的局部,无益的则束之高阁,对群众利益置若罔闻。在农村地皮征偿上,以低价或无偿强占掠夺农民地皮,严重损害农民利益。二、扶贫领域存在违纪问题的主要缘故原由分析

  (一)农民文化不高,没有维权意识。

  目前,大多数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留下来的贫困户均是老、弱、病、残的弱势群体,文化程度低,维权意识差,对扶贫政策关注度不高。而有些村干部却刻意回避或故意隐瞒扶贫政策,使得各项惠农措施难以做到家喻户晓,农民维权性低。再加上不少农民对扶贫政策把握不足,不知情、不了解、不明白现象较为突出,对村干部的监督难以实现。因此,让不少利益作祟、想打歪主意的村干部钻了空子。

  (二)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督。

  在涉农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监管单位对涉农资金的监督不到位,投标方为了中标,竞相争取贿赂涉农部门分管领导的现象很常见。原因一是内部监督有名无实。目前,农村普遍存在资金使用、项目开支和工程建设信息不公开,政务村务更新不及时、公示事项不全面等问题,使得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从而让涉案人员一步步走向了犯罪深渊。二是上级监督不到位。扶贫开发涉及领域宽,涵盖资金、资产、资源等各个方面;涉及主体广,遍及多个行政机关和权力岗位,上级各部门没有实现动态监管,对涉农资金运行的具体情况缺乏有效监督,给权力滥用留下了较大空间。三是外部监督没有深入。纪检、审计等部门没有实现对相关单位涉农资金的日常监管,因人手短缺,只是进行选择性的间断监督,对涉农资金

  的监督不全面、不完善,没有很好地把监督职责常态化。(三)制度尚未健全,机制出现弊端。

  村干部的权利缺乏行之有效的制约,为其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由于涉农资金办理体制不完善,扶贫领域参与部门较多,财政专项资金审批、下拨、流转、使用缺乏细化性规则,办理上很容易出现职能交叉、彼此推委的现象,招致真正的监督工作没有落到实处。职能部门普遍重下拨、轻监管,资金使用是否确有其事,分配对象是否确有其人,资金、物资是否如数到人到户等都缺乏后续跟踪办理。加之村级构造办理松散,相干法规制度扶植滞后,村民监督难以落实。(四)法纪意识谈薄,道德底线缺失。

  2乡村干部作为直接接触群众的党政“代言人”,是决定政策实施成效与否的关键,但有的乡村干部缺乏法治意识,纪律松弛,对上级的要求不以为然,排斥按政策办事。涉农违纪违法案件主要集中在危房改造、生态公益林管理和种植业专项资金等三个方面,侵害对象广泛,数额不多但涉及到的人数多,侵害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人缺乏为民服务的意识,个人私欲膨胀,妄图将贫困群众的“救命钱”收为自己的“囊中物”,无视群众困苦,道德底线缺失。

  三、解决扶贫领域存在违纪问题的对策

  打赢脱贫攻坚战,既要上下齐心、精准发力,又要架起纪律的“高压线”,保障政策落实到位、资金用在刀刃上。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渠道,高度重视巡视、审计、财政专项检查以及职能部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用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

  (一)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加强廉政思想教育。

  解决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定不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扶植,结合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和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向全体党员干部进行方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提升政治觉悟,增强纪律法治意识,切实从基本上树立“不敢腐、不克不及腐、不想腐”的清廉意识。二是针对扶贫领域职务立功频发的状况,需要对村干部加强教育,加强监督,加强自我约束,成为一身正气、开阔洁净“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失事”的群众“怙恃官”,带领群众一起脱贫致富,让群众至心“点赞”,与群众建立水鱼之情,厚植党的在朝根蒂根基。

  (二)围绕扶贫资金重点,强化各项监督检查。

  加大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贫困退出、脱贫成效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扶贫工作公告公示制度,通过张榜

  公示,公布监督电话,实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搭建社会扶贫信息平台,及时公开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积极推进账目公开等机制,账目开支明细、政策通知公示必须进村进组,不能“一贴了之”、无人问津,防止人为故意走形式。建立健全“三级联查联管”的精准扶贫运行机制。县市区纪委组建扶贫工作专项检查小组,乡镇成立专门扶贫工作监管机构,组成贫困村扶贫工作监督小组,在扶贫资金下达前后等重点时段不打招呼开展突击检查,结合日常督促、重点抽查、检查考核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人、财、物的有效监管,确保专项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3(三)着力刚性约束制度,规范涉农线索处理。

  建立审计、财政、、扶贫等职能部门发觉问题线索的抄报机制。充分应用现有的举报平台、“四风”问题随手拍等新兴技术手段,拓宽问题线索起原渠道,把握线索搜集这个关键。重点选取一批问题性质恶劣、群众反映集中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建立督办交办制度。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扶贫领域的重点人员和重点问题,将相干举报作为交办重点。在人员上,重点交办反映乡、村两级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在问题上,重点交办套取、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违背专项使用资金规定等

  问题。对换查进展缓慢、查办力度不够、处理不到位的扶贫领域案件,由县纪委直查快办或实行挂牌督办。对一些典型问题,进行公布通报曝光,真正起到“通报一起、警醒一片”的效果。

  (四)准确开列“三张清单”,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一是要开列“负面清单”。要在做好“摸清三个底数、建好三本台账”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查案执纪实践,开列违规违纪问题负面清单,为基层对照排查、自查自纠提供有效遵循。

  二是要开列“任务清单”。深化牢固“两项专项整治”成果,针对扶贫领域易发多发环节,加大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检查重点。三是要开列“责任清单”。明确涉及扶贫领域的林业、扶贫等部门及乡镇、省级贫困村的责任主体,层层实行“签字背书”,分类明确各个责任主体在工作任务、详细步伐、时限要求及详细责任人员,推动各责任主体履行职责、主动担当。要对相干责任单元进行监督和催促,把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导下去,一级一级压实。用好“一案双查”,对因监督不力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既查处当事人,又对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要从严查处在扶贫工作中发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铁的纪律推动精准扶贫各项决策摆设落地生根。

篇三: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0年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

  2020年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XX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作个汇报材料,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自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始终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一个重要抓手,精心组织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和问责了一批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等问题。自2016年至今,共梳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件,查处问题X起,处理X人,党政纪处分X人,组织处理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对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作风不实问题问责2起,处理X人,党纪处分X人,诫勉谈话3人;共点名道姓通报曝光X起X人。

  一、工作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坚持高位推进,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区委书记、区长多次听取工作汇报材料,亲自检查督导。在中央、省、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会议召开后,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并研究了贯

  彻落实意见和工作措施。去年以来,区纪委多次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项目核查、重点查处等工作推进会,7月7日组织召开了全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对中央、省、市精神进行了传达,提出了5个方面贯彻落实要求,相关涉农镇街纪委书记进行了工作汇报材料及表态性发言,7月14日区纪委出台了《XX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形成了区、镇和部门一盘棋的良好工作格局,扎实推进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落实。

  (二)坚持宣传造势,营造强大声势氛围。我区充分发挥传统媒介和新型媒体的合力作用,形成了电视、网络、微信、简报、横幅“五位一体”的宣传大阵容,全方位宣传造势,确保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区纪检机关采取“流动式接访”活动等方式,现场受理信访举报和接受群众咨询,发放印有整治工作内容和举报方式的宣传单,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提高知晓度。不断加强警示教育,向社会公开曝光3批次本区查处的街X外社区干部X某某在低保政策落实中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X起X人,以及在全区通报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被问责的典型案例2起X人,要求各单位充分结合《通报》精神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及时为全区党员干部敲警钟、扯袖子,形成强大震慑。

  (三)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排查问题线索。一是“地毯式”走访

  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全区纪检干部在扎实做好自身脱贫攻坚工作之时,利用进村入户、进家庭困难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访民情之际,带着问题展开“地毯式”走访排查,与群众面对面交谈了解区镇村三级干部是否存在失职渎职、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二是“点穴式”查找发现干部违纪问题。区纪委创新工作方式,指导社会救助部门收集财政供养人员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信息与低保系统进行信息比对,指导住建局进村入户、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调查走访,从中发现问题线索,今年重点核查中共发现问题线索X余个,严肃查处了X镇居委会主任林某某优亲厚友和X镇政府工作人员高某某虚报个人收入情况违规申请危房改造资金等典型案例案4件。三是“清仓式”督查推动解决问题。对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信访举报线索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召开线索排查会X次,采取“清仓式”处理,采取交办、督办、直办等方式,确保问题线索无遗漏、件件有结果。该做法被省纪委《XX集中整治工作简报》上采用。

  (四)坚持有机融合,不断实化监督举措。一是开展专项巡察,派驻巡察组入驻民政、住建等涉及民生资金的部门,集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低保和廉租补贴等民生资金专项巡察,危房改造方面,追缴违规资金X万余元,立案处理X人;低保方面,追缴违规资金X

  万余元,取消不符合低保资格X人,对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低保或优亲厚友等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人。二是开展专项督查,组织开展了扶贫工作专项督查,发现镇X村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等问题,该村“第一书记”和村书记、主任X人被严肃问责,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X人被进行诫勉谈话;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检查,发出整改清单X份,责令整改问题X个;组织开展危房改造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发现X镇X村农村危房改造多户申报违规问题,该镇分管领导周某某因监管不到位和该村分管副主任因把关不严被问责,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7月15日至16日,区纪委与组织部再次成立5个督查组,开展对“第一书记”履职情况的督查,发现问题4个。三是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区纪委成立检查组采取专项核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检查相关民生或扶贫资金使用、拨付、管理等情况,以及结合专项巡察、专项检查、信访等工作情况,全面检查和了解财政、发改、审计等监管职能部门在民生资金监管履职是否到位,今年区纪委对个履职不到位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五)坚持立行立改,不断创新监管措施。针对民生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我区立足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进一步规范民生资金的使用、监管,创新服务监管方式,确保民生资金在阳光下透

  明、高效运行,依托“智慧XX”行政服务系统和区政务网,创设了区民生资金监管服务平台,该平台具有民生资金政策信息公开公示、个人信息查询、资金监管三大功能,目前,监管服务平台正在试运行阶段,正式运用后,群众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网站、电话、手机APP、短信、自助终端、服务窗口等各种形式提交诉求、反映情况、查询信息,平台对通过各种渠道接收到的信息按照标准程序进行受理、分派、办理,最后按要求时限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提交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下一步,我区将坚决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针对问题,精准施策,不断加大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再监督再检查力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与组织部继续开展帮扶干部履职情况和脱贫攻坚工作整改情况督查;开展1次扶贫资金全覆盖的专项检查;继续采取常态化抽查、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和“一案双查”力度。实行纪检监察干部下基层走访制度,加大违纪问题线索排查和扶贫工作履职情况督查,严肃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加大对民生资金监管和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单位和党员干部进行严格问责,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和教育警示力度。坚持教育不断篇、宣传不断点,将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每季度通报1批典型案例加大对全区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不断扩大震慑力。四是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针对扶贫领域中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组织和党员,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出台《关于巩固不敢腐氛围构建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意见》。五是进一步加大区民生资金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将其他涉及民生资金的职能部门纳入进来,不断扩大监管范围,达到对所有涉及民生资金的职能部门全覆盖,建立全方位、系统的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加强服务平台的运用管理,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动态监管,形成预防为主、惩防并举的局面,切实发挥平台效力。

  四、意见建议

  (一)强化职责部门的责任意识。省市区各级纪委坚持同向发力,督促扶贫办等职能部门提高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资金使用、监管的力度。

  (二)加大民生资金的监管力度。设立省级民生资金监管服务平台,逐步把扶贫惠民资金、低保、医保等民生领域的资金纳入到民生资金监管服务平台,利用平台加大资金项目的公示力度,使资金在阳光下运用,并出台运行规范程序和监管办法。

  (三)加大履职不力的问责力度。各级对扶贫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部门单位进行问责,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工作落实到位,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四)组织开展扶贫方面的政策法规学习。扶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政策多、法规多、资金多、项目多,涉及面广,纪检监察机关在该领域履职责任迫切需要加强该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吃透上情,熟悉下情,才能提高监督执纪工作实效。

篇四: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1500字

  自今年以来,我单位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和地方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

  一、组织实施情况

  我单位按照中央和地方要求,建立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机制,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目标、监督责任、工作程序和具体措施。

  为了确保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单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开展调查研究、制定问卷调查和组织干部自查等方式,全面了解问题情况,形成了问题清单,并制定了整改措施。

  二、查处情况

  我单位从调查研究、群众举报和自查自纠等多个渠道了解到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时核查举报信访件,制定查处措施,严肃处理问题线索。共查办涉及扶贫工作的违纪违法案件10件,给予了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8人,收缴违纪资金30余万元。

  三、整改落实情况

  我单位注重整改落实,全面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后续整改工作。针对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计划,并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项目19项,正在实施整改项目10项。

  四、取得的成效

  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我单位发现并解决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保障了扶贫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也通过整改措施切实加强了扶贫工作的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了扶贫工作的实效性和示范性。

  综上所述,我单位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不足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和完善机制,以更加有力地推进扶贫工作,为建设美好中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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