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汇报(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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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汇报(8篇)

2023-05-02 18:00:03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篇一: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汇报

  

  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总结

  百度《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总结》,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为了方便大家的阅读。

  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总结年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在上级执法监督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市委政法委书记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委的有关工作指示精神,加强了对全市政法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与指导。

  在各项工作中兼顾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益,强化了市委政法委机关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

  现就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强化对政法机关执法活动的协调监督按照中央及省、州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对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对一些久拖不决的涉法上访案件,把握好各类因素,协调处理好各种关系,取得了满意结果。

  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市公、检、法、司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案件协调会次,受理政法机关提交各类疑难案件起,对几起多年未能结论的案件,统一了思想,落实了办案单位。

  通过全面协调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执法工作。

  与此同时,针对于目前我市涉法上访案件增多原因,向州市领导报送的个案报告份,及各类统计报表。

  (二)认真搞好涉法上访工作,促进社会稳定上半年以来,我市

  涉法上访形势一度十分严峻,一批上访单位代表及个人由于各种原因,情绪激烈,越级访、缠访、闹访势头日趋严重,针对此情况,政法委对一批有代表性的重点案件,指导协调各办案部门,集中开展了处理涉法上访工作。

  一是按照《全市政法系统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第二阶段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范文内容地图,三月份开始,在市属政法系统,开展涉法上访专项治理,经过复查、核实,全市共确立件涉法涉诉案件,现已查结件,查结率达到。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涉法上访专项治理,基本扭转了我市涉法上访工作的被动局面。

  二是要求市属政法各机关的信访、控审部门对一些历史积案,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研究,并做出相应的结论。

  对新产生的上访案做入情入理的解释工作,使当事人按法律程序行使公民权力,避免事态扩大。

  特别是对部分无理缠访与闹访者,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力争使其息访罢诉。

  如:水产公司等一批在全市、全州有影响并且已经出现了越级访苗头的重大案件,通过耐心地说服工作,引导当事人继续履行执行程序,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更为严重的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上半年我市越级上访群众共人次三是针对影响我市政治经济,社

  会发展方面的案件进行了督办或转办。

  上半年转给政法各部门办理的案件件、直接处理的上访案件件、督办件、现已办结案件件。

  (三)进行了案件评查工作根据州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最全面的范文写作网站市委政法委组织工作组对全市政法系统件到京、省、州上访案件进行自查,年月日,州委政法委组织的案件评查组对我市件案件进行评查。

  市组成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为组长公检、法各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案件评查组,代表州委政法委于月日对*市件案件进行评查,案件评查组从每个案件的卷宗材料、适用程序、实体、信访接待等方面逐项检查评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

  (四)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市委政法委根据州委政法委和上级要求,为加大对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处理力度,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年月日市委政法委连续下发个文件,制定方案、安排部署全市政法系统开展联合大接访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职责和政法涉诉工作奖惩规定,规定每周四为领导集中接待信访日,由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领导亲自接访。

  年月日,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同志带领政法各部门领导在市信访办设专门接待室,对名进京、省、州访、长期访、缠访、闹访的上访群众集中接待,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场予以解答,并指定落实

  单位和负责人,规定办结时限,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同时建立与上访群众联系制度,以使适时向上访群众反馈落实结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上半年执法监督工作,在案件监督指导协调及涉法上访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涉法上访工作难度较大,有些涉法上访案件已拖了十余年尚未息访,百度时间跨度大,难以查清当时案件情况,尤其是一些执行案件,办理起来难度大,协调困难,以至案件久拖不决。

  、个别部门的接访人素质有待提高,不能积极地化解矛盾,搞好息访工作,而是推诿扯皮,从而导致上访案件增多,还有一些部门办理涉法上访工作质量不高,导致当事人上访不止,越级上访现象时有发生,形成工作上的被动。

  、涉法上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尚有差距,信息传递渠道不够畅通,信息共享不充分,数据汇总与文字材料工作有时做得不够及时,导致有时领导掌握的情况不够全面,影响信息上传

篇二: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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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调研报告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执法监督是其主要工作职责。执政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不但是宪法赋予的光荣历史使命,也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法工作的客观需要。随着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贯彻实施,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也呈全面铺开之势,并逐渐成为各级党委政法委的一项基本职能和重要工作内容。通过几年的实践,党委政法委对各级政法部门的监督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职能的地位和作用存在不同的认识,在实践中缺乏规范化的机制保障等原因,使执法监督工作尚未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在执法监督实践中确实存在若干急需我们认真研究的理论及工作操作的问题,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进行理论上的研究探讨也显得十分必要。一、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发挥了一定的作用1、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对当前比较乏力的执法监督手段具有充实的作用,保证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在我国现行司法体制中,虽然设定了法律监督的制度,但还很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虽然检察机关是国家设置的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其重要作用无可置疑,但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阻力较多,有时很难发挥作用。而且检察机关自身也需要监督。而这时候,党委及其政法委则能起到支持和弥补作用。政法委虽然不是执法司法职能机关,但它是党委的工作部门,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1/在执法监督上有自己的优势。它比较超脱,而且对政法机关具有一定的处罚建议权。loaLHosT所以,这种监督具有一定的抗干扰性,并借助这种抗干扰能力而得以推行。在其他监督遇到困难的情况下,加强党委执法监督,对消除当前司法腐败问题无疑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2、党委执法监督对执法司法中造成的失误具有补救作用,保证了执法的方向。初道县被确定为全省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县、道江镇被市里确定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镇、看守所被公安部列为全国后进看守所,群众对全县社会治安状况极为不满。政法委有的领导认为是法院判得不够重,有的判了缓刑。我们则认为,少数案件判缓刑也是依法审判的,社会治安不好,不是法院打击不力,其他部门也有很大的关系。如公安机关每年抓几百人,真正起诉到法院的不到几十人,大部分人都被公安机关取保后不了了之。政法委研究作出决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不得批准取保(当然,没有多久公安部就作出不准取保候审的规定)。并在全县连续开展了城区社会治安整治、农村社会治安整治、建筑领域治安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摘除了三顶落后帽子,并连续两年社会治安进入全省先进县行列。3、党委执法监督对司法腐败具有超前防范的作用,有利于队伍建设。党委及其政法委按照党管政法工作的要求,督促和引导政法机关特别是审判机关建立完善各种内部监督机制和错案责任查究机制,从制度建设上设防,可以有效地解决司法体制上存在的许多漏洞,为预防和遏制司法腐败发挥积极的作用。我县政法委每年都要召开几次全县政法工作人员大会,主要是进行教育整顿,处理一批违法乱纪的工作人员,教育大多数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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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今年年初,我县政法委作出严禁政法工作人员参与赌博的规定,并在电视台发布公告,号召全县群众举报政法工作人员涉毒问题。党委执法监督超前防范司法腐败的作用还体现在具体个案监督中,比如一些久诉不息的信访案件,虽然尚未启动审判程序,但就所反映的情况看,确有可能引发司法腐败的因素,提前批转给法院领导,提醒给予关注,往往会收到防范于未然的效果。4、党委执法监督对执法司法机关独立办案起着保障作用。我国司法体制目前面临许多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在党的领导下,积极争取党的领导,要把法院的一些想法变成党委的想法。比如,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提出和法律化,就是党在总结了几十年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自我完善。在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实践过程中,各级党委及其政法委对其支持的态度是非常鲜明的,并为此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一些地方的党委政法委为了确保执法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还专门出台了有关政策规范,明确规定除对超出法定期限久拖未决和审决后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案件进行监督外,任何领导者不得干扰司法机关正常执法司法活动。这样,就使司法机关独立办案的职权得到了更好发挥。二、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几年来,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确实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一)执法监督缺乏规范化的机制保障。党委政法委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在立法上没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和有效的措施保证。特别是缺乏具体的规

  3/范化保障机制。既使发现执法中出现了问题,要进行纠正,也只能由执法部门按照法律

  程序进行。因此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具有间接性。这与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来源的人大、检察机关的执法监督有着根本的区别。虽然,近年来,中央、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并且,从执政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角度来看,党委政法委的监督力度应当更大,但党的执法监督既缺乏规范性的法律规定,又缺乏具体条文化的程序操作,这给实际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如果要制定具体的执法监督规范,又容易与司法部门独立的执法产生冲突。因此,党委政法委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无论从法律还是实践上都存在着争论。(二)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关系尚未完全理顺。在我国现行的执法监督机制中,有党委的执法监督,人大的司法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舆论监督,以及各执法部门的内部监督等等,同时,党内还有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而且,我国这种多头监督不能区别谁主谁辅,因此出现了想监督就监督,不想监督就不监督,对自己有利的就监督,对自己没有利的就不监督的混乱局面。由于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起步较晚,许多工作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还没有完全理顺监督机制。别是与相关部门的关系还不够顺畅,致使目前工作手段乏力,没有完全掌握监督的主动权,容易陷于被动,甚至被有的部门“牵着鼻子走”,存在调查难和处理难的问题。采用来信来访、案件督办和执法检查等一些传统的方式被动地应对复杂多变的执法活动,达不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另外在执法监督中监督与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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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管事与管人脱节,无法监督到位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三)监督方式缺乏,随意性很大。目前,在执法监督中,流行于“批条子”,有时不同级别的党委、同级别的不同领导分别作出不同的批示,政法委没有确定唯一性,进而又批转到被监督的单位,使被监督的单位不知如何办理为好,容易打乱战。有时侯有的领导在监督时,渗透了个人感情,没有经过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就以个人名义乱作指示。(四)执法监督工作呈现个案量不断增大的趋势。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范围定位,应当是重点监督政法部门在执法当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和突出性的问题,通过对这类问题的监督,来促进规范执法和严格执法。即使对个案的监督也是为了从中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带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对我县近年来执法监督状况的调查了解,党的执法监督却主要体现在对个案的监督上。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各种纠纷已成为主要的手段,涉及个案的反映越来越多,当事人寄希望于党委政法委通过对执法部门的监督来解决个案问题,使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部门成为了涉法信访申诉机构,而党委政法委过多的使用执法监督权来过问个案,不仅精力用过来,而且有干预司法的之嫌。(五)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宣传不够,认识不深。据调查,一九九八年中央和湖南省委对实施这项工作下文后,市、县两级没再下文,极少数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中央关于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领会不深,对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监督措施也不够具体、有力;少数县(区)

  5/的执法监督工作还没有真正摆上议事日程,不能理直气壮地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少数政法部门把监督与执法活动对立起来,尤其是涉及到维护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时,往往以反对干预等为借口,应付执法监督,甚至认为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影响了政法部门独立行使职权。有的领导干部以及在政法部门的一些同志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干扰论”、“形式论”等误区,有少部分人甚至认为,现在是法制社会,各政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法律的规定,即使政法部门在执法中出现问题,自身不能纠正,法律也都赋予了人大、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的职能。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只能是宏观上的领导,不宜对具体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六)政法委的执法监督自身还存在机构、人员、和业务素质的问题。我市除市委政法委设立了专门的执法监督机构外,各县(区)基层政法委由于编制少,执法监督机构尚未建立,专兼职人员也未落实,执法监督工作难以落在实处。另一方面,执法监督工作要求监督人员具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较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较强的案件协调能力,而目前从事执法监督工作的专、兼职干部中有的法律素质不高;有的对新形势下出现的问题调查研究不够,遇到棘手法律问题束手无策,个别干部缺乏法律专业知识,难以有效行使监督职责。三、对做好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思考(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执法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党委政法委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是执政党领导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重要体现。市、县(区)党委政法委一要充分认识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不仅是一致的,而且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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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统一的。保护、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保护先进文化的传播,保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社会主义法治价值的最高追求。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是我国的国情和司法机关的性质决定的,是司法工作成功经验的总结和今后健康发展的保证,也是实现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保证。二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防止和克服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是“越权”、“千扰”、“没有必要”等各种模糊认识,自觉抵制西方资产阶级司法观念的影响,牢固树立在党的领导下推进依法治国的思想。三要树立敢于主动监督的意识,抛弃无所作为的观念,把执法监督工作作为政法委的一项重要的职能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作出部署,积极推进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有效地运用党的权威,推动和协调各方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全力支持司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努力为政法部门公正执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同时,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力争法律和政策的统一、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支持和保障政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统一。(二)准确把握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特点,正确履行职责任务。根据中央政法委1998年8号文件的规定,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与其他形式的执法监督相比,在地位作用、工作原则、职责范围、工作方式等方面,都有其显著特点,有不同的运作规律。党委政法委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行再认识,准确把握工作特点,正确履行职责任务。

  7/要认真做好宏观指导工作,研究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特别是对涉及法律和政策方面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要切实做好重大疑难案件和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的协调、督办工作,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执法思想,发挥政法部门的整体功能。(三)建立健全政法委执法监督组织机构,加强执法监督队伍建设。要加大政法委执法监督力度,首先就要加强领导,做到定机构、定编制、定人员,要有一个正规的班子。要尽可能地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构,或设置执法监督和政法队伍管理职能的综合机构,选调政策法律水平高、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的干部负责执法监督工作。暂不具备条件的县(区)也要专设一个执法监督职位,有人兼职负责这项工作。同时,要对执

  法监督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培训,不断扩大他们的知识面,提高他们客观、全面、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扎实练好基本功,使他们的整体素质要有等于甚至高于司法机关的法律水准,才能够准确监督、正确监督,真正实现“内行”监督。(四)严格遵守工作程序,依法规范开展执法监督。要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1998年8号文件和省委政法委湘政法〔1998〕5号文件的规定,认真规范地开展各项执法监督工作。要把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结合起来,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结合起来,把监督制约与服务保障结合起来,把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结合起来,自觉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在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的时候,监督范围宜小不宜宽,范围大了,人员不够,素质不适应,监督没有实效。检查宜粗不宜细,主要是宏观上、---------------------------------------------------------------范文最新推荐------------------------------------------------------

  方向性、影响大的问题,而不能纠缠于细枝末节。因此,实践中,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应坚持适度原则,即监督内容应突出重点,在不同时期有相应的侧重,并充分体现其职权的政治属性,防止越权和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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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汇报

  

  政法委年度执法监督工作总结

  今年执法监督工作在县委政法委与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下,以促进与提升政法部门执法办案水平、推动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重点开展执法专项检查、执法规范化建设、个案督查督办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等工作,为推进队伍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做出新的贡献。

  一.全面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合理引导群众诉求。结合《信访条例》贯彻实施,在认真解决实际问题的基础上,广泛宣传《信访条例》。深入开展对上访群众的法制宣传与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上访群众理性合法地通过正当渠道处理自己的诉求,努力解决群众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今年,累计接访群众30多人次。

  2、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服务群众。做好重点上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与法制教育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11起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如:石淑芳与霍三狗离婚纠纷一案;延安金阳光汽车贸易公司案;赵延功信访案;周彩铃不予立案等案件。确实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利益的现实问题,同时也增强了群众的信任,密切了党群干群的关系。

  3、扎实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根据《XX市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榆政法2014]24号)文件精神,加强司法救助的监管,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完善报、审、批各个工作流程。1/5我们制定了《XX县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建立了县级涉法涉诉专项资金。政法各部门根据文件精神,对符合司法救助的对象逐一进行摸排,确定重点救助对象后报送政法委执法监督室。我们通过召开政法委书记办公会,对救助对象进行筛选,确定救助对象及救助资金,努力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今年共救助高振福等人共计156000元,充分体现党与政府的关怀,从而对涉法涉诉当事人进行感化教育,促使其息诉罢访。

  二、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1、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县委政法委以联系服务群众为宗旨,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政法干警作风上存在的“稀拉松”,态度上“冷硬横”。在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中,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专项督办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政法各部门进行执法检查,7月至10月我县委政法委抽调政法各部门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政法委执法监督室、维稳办、国安办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实地走访、查看台账、电话抽查等形式对全县各基层政法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对明察暗访中所发现人员在岗在位,佩戴红袖章以及是否落实好值班制度等问题进行检查通报。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干警的管理,狠抓作风建设,狠抓责任落实,把作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分析原因,及时整改。确保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

  2、规范司法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政法机关与政法干警执法行为的规定》,对不履行职责、选择性执2/5法、利益性执法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并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坚决依法予以纠正。4月份,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与县人大法工委开展了两次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专项检查活动

  3、加强问题案件整改工作。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中,县各直政单位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依法处理,逐案消化的原则。按照“全错全纠”,“部分措部分纠”。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法律法规与政策界限,严格落实依法维护上访者权益的要求,认真做好案件处理工作。确保涉法涉诉上访案件所涉及的相关法律与政策落实到位。我委成立了案卷评查剖析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2015年全县政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剖析工作的通知》,5月份协同县人大组织查看了法、检、公、司案卷200多件,并对有瑕疵的案卷进行了通报。12月,在市执法监督处组织的全市案卷评查活动中,我县政法系统案卷质量整体水平赢得了检查组的一致好评。

  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干警整体素质

  1、加强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我县在政法系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米脂实际,提出了着眼民生,深化主题,拓宽载体,同时在全县政法系统深入开展“大比武、大培训、大调研”活动通过“大比武”塑造勇于争先、敢创一流的队伍。通过“大培训”,建设善于学习、业务精通的队伍。通过“大调研”建设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爱民亲民的队伍。通过三大活动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政法队伍素质。

  /52、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政法队伍管理的各项制度。出台了《XX县2015年政法干警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了详细的教育培训方案,扭转了政法系统“重工作、轻学习”的陋习。政法各单位结合部门业务需要,全面开展了教育培训工作。县法院利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高干警“执法为民”服务意识。县检察院开展学习强院活动,组织检察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与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育。公安局通过“大学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注重一线干警实用知识与实战技能的培训。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织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与业务学习,切实增强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3、强化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干警素质。在“三严三实”活动中,政法委先后出台了《XX县委政法委“三严三实”活动方案》、《关于深化“学党章、学宪法法律、读经典”活动的通知》、《全县政法系统开展思想作风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引导加强政法各部门的作风建设。同时,政法委机关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制定整理了18个规范性制度,从学习考勤、文件管理、会议执行、工作要求等方面营造了一个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政法各部门依据自身业务工作,重点整治了窗口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全面清除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现象,政法队伍整体形象不断提升。政法委机关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周二驻村日制度,严格执行《XX县政法部门领导包抓乡镇平安建设责任工作机制》,深入所包村子与联系点,问计于民、问政于民,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全面提供法律援助,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全4/5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反对“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贯彻中央及政法部门有关条令条规,全力创建模范机关建设,我县没有出现一起政法干警违法乱纪行为。

  执法监督室在围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目标,不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足之处。今后,我们将以存在问题就找问题,发现问题就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为建设平安米脂、与谐米脂、幸福米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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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汇报

  

  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经验材料

  近年来,XX市委政法委认真履行党管政法重要职责,切实抓好执法监督核心“主业”,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工作出发点、落脚点,主动谋划、积极探索,不断丰富监督内涵、创新监督方式,实现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与政法部门执法司法能力水平双促进、双提升,为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XX样本”。一、整合监督力量,打造全域综合新平台。市委政法委在全省首创,整合党委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多方监督力量,成立120人的全市执法司法监督评议团,形成了强有力的执法司法监督评议人才资源优势,构建领域互补、层次联结的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总平台,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监督主体全覆盖,120名监督评议员通过个人自荐、单位申报、人大、政协推荐等方法层层筛选,涵盖了政法机关老同志、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媒体记者以及专业人士等社会各个方面;监督对象全覆盖,明确以与群众密切联系的市政法部门业务处室、基层政法部门、一线执法窗口为重点,全市各级政法部门都纳入监督评议范围;监督内容全覆盖,围绕执法司法是否严格公正、公开透明、高效文

  明、清正廉洁,对全市政法系统执法司法活动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监督评议。二、创新监督方式,探索科学高效新路径。主动适应政法工作新形势、新变化,深入发掘强化执法监督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组织监督评议员探索系列专项监督活动。一是组织开展执法监督“百百千”听评活动。紧抓庭审和文书两个影响司法公信力的关键环节,每年组织100名法律专家、监督评议员评审100场庭审视频和1000份法律文书,进一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增强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能力,实现“督促一件、提升一线、带动一片”的整体效果。二是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明查暗访活动。成立市政法机关老同志任组长、执法司法监督评议员为组员的督查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台账、电话回访等方式,不定期对全市政法机关基层所队庭室、窗口单位的执法司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督促纠正乱作为、不作为、不廉洁、不守纪等问题不足。三是组织开展先进典型引领创建活动。持续开展公正司法示范点创建活动,通过网上评、代表评、实地评等多种形式,累计选出38家单位授予“全市政法系统公正司法示范点”称号。组织“最美法官”、“最美检察官”、“最美人民警察”、“最美司法行政人”等系列评选,组织媒体实地采访1名政法系统先进典型,使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蔚然成风,促进了司法质效的不断提升。三、强化结果运用,取得整改建制新成效。经过近年来的探索实践,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在加强司法规范、促进司法公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整改了问题瑕疵。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累计发现文书制作不规范、语言表述不严谨等瑕疵52个、庭审中驾驭能力不足、合议庭沟通不够等问题89个,执法司法行为不规范、便民服务措施不到位、内部监督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共们项,通过对问题瑕疵的整改查究,有效倒逼全市政法干警执法司法能力水平的提升。二是完善了工作机制。针对部分基层法庭不能立案、派驻检察室职能没有充分发挥等工作制度不合理问题,各相关部门专题研究会办,重新制定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相关问题得到要善解决。针对法庭设置不科学、录音录像设备老旧等问题,全市两级法院对所有法庭逐一过堂,定期投入资金加强法庭“三同步”硬件建设。三是实现了社会认同。系列执法监督活动既充分尊重司法客观规律,支持政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又保障司法活动始终在党的监督和指导下良性发展,将党委政法委的监督职能和政法部门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得到了全市政法系统的广泛支持和普遍认同。

篇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汇报

  

  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XXXX年,市委政法委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以执法检查为主导,案件评查、案件督查协调、执法质量考评等相结合的执法监督工作模式。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及执法公信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注重职能履行,强化对政法机关执法活动的协调监督

  为增强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我市积极主动对接南充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先后到执法监督工作开展好的顺庆、蓬安等地考察学习,进一步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效力。

  一是政法各部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健全。督促政法部门围绕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建立周密科学、高效务实、简便易行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政法委指导建立了刑事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检察院、公安局、法院三机关在刑事执法工作的协作联系。审判机关选任廉政监察员,实行庭室与纪检监察双重管理和考核模式,进一步规范干警生活中的言行举止,强化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全程监督。检察机关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措施。加强重点案件回访监督、实施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着力“七大建设”,提高执法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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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了“权限明确,权责一致”的内控机制,确保各项执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政法部门执法公开制度健全。细化警务、检务、审判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防止暗箱操作,把执法公开作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抓紧抓好,切实保障提高执法监督效果。公安机关完善了所队执法公开栏内容,推行网上行政权利公开运行;检察院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促进检务公开,执法信息化公开;法院完善了审判管理系统,对整个诉讼流程全程监控、考核,推进司法公正、高效,着力“三大平台”建设,加强审判流程、法律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司法行政机关为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配备了手机定位系统,对其实行动态化管理。

  三是执法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更加完善。为切实解决责任不清、主体不明、出现执法过错难以查究的问题,政法机关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公安机关统一案件审批关口,促使干警办案质量得到提高,刑事案件移送起诉合格率显著提高;检察机关加强执法办案流程监控,实行案件集中管理,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自侦案件合格率达100%;审判机关实行“台账式”管理,加大对“六难三案”的综合整治,再审率逐年下降。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四支队伍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四是执(业)法档案建设取得新突破。通过实践探索,我市执(业)法档案建设不断完善,已初步形成了“统一组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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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实施;逐级建档,一案一评;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的执法和司法工作档案,促使政法干警公正执法、认真履职。政法机关从实际出发,制定了建立执(业)法档案规章制度,从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建档原则、建档范围、建档对象、建档方式、运作程序、考核办法和成果运用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各部门根据各自任务特点,把具有执法职能的基层单位和具有执法资格的干警全部纳入建立干警执法档案的范围,实行一人一档,一单位一档,实行统一管理。执法档案成果运用到各单位、个人创先评优、奖惩晋级、追责处理。

  五是执法检查取得新成效。为充分发挥政法委监督政法部门依法履职的要求,加大了对政法部门执法的检查力度。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10日,市政法委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方案和考评细则,政法委组织“执法监督督导工作组”,对政法部门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工作、执法档案建立及政法干警依法办案”等情况进行了督导。工作组听取了各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调阅了档案资料,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改进措施,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到政法各单位。此次督导活动,由于政法委重视,部门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而进一步规范了政法机关的执法办案活动,提高了执法效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14年,全市共立刑事案件2328起、破828起(含积案),刑事拘留375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96件133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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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3件243人。审判机关受理各类案件8199件(含旧存292件),审执结7789件,涉案标的3.1亿元。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240件,执结1066件,执行标的近1.3亿元。实现了一系列重要敏感时期和重大活动期间社会平安稳定,提振了群众对政法机关执法活动的信心。

  二、注重办案质量,深入推进案件质量评查

  2014年,我市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全年共评查案件475件次,评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强化监督。为加强对政法各部门案件评查活动的督促检查,确保案件评查工作取得实效,政法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政法各单位对本部门的案件评查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将本月的案件评查情况上报政法委。对各单位的办案程序、期限等进行全程、动态的跟踪,及时督促整改,防止超期办案等问题。

  二是规范流程。为扎实做好案件评查工作,政法机关均成立了专门机构,选调了业务精、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以从根本上保证所评案件的质量。检察机关成立了案管办,实行案件集中管理,统一案件出入口,规范案件材料。法院成立了审管办,开展对裁判文书的审查抽查。公安机关成立法制大队,落实案件审理责任。通过一系列的举措,政法干警严格执法意识增强了,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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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认真整改。我市对案件评查结果及整改情况按照执法单位进行排名通报;针对评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市委政法委通过下发整改建议意见书、不定时督查等方式促使问题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目前,各单位执法问题和瑕疵案件明显降低,执法办案能力得到加强,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

  三、注重维稳实效,狠抓涉法信访清积工作

  去年以来,全省政法机关深入开展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效化解、妥善处理了一大批信访积案。2014年,政法机关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853件(其中政法委47件,法院746件,检察院2件,公安局58件。办理省政法委交办涉法涉诉信访积案2件,省委巡视组交办案件7件。除“金维建信访案”已进入司法程序,引导王玉华、刘文学进入司法程序处理外,其余已全部妥善处理),大部分信访人员皆得到了满意的回复。

  一是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政法各机关的信访、控审部门对一些历史积案,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研究,并做出相应的结论。对新产生的上访案做入情入理的解释工作,使当事人按法律程序行使公民权力,避免事态扩大。针对部分无理缠访与闹访者,依法实行终结,并对其违法犯罪依法处置。去年处置违法上访人员51名,规范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二是针对影响我市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案件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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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办、转办。去年督办、转办案件47件,注重跟踪督查,狠抓落实,随时把握情况,保证督办、转办案件的质量,所转办的47起案件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政法机关将每一个案子细化分解,落实责任,严格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限时化解。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做到了亲自接访当事人,亲自查阅案卷,听取案情汇报,亲自研究工作措施和处理意见,亲自把关审核结案材料,亲自督促处理意见的落实。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了我市涉法涉诉案件的办理进度、质量,保证了在重大敏感时期社会大局的稳定。

  四、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监督方式上十分被动。政法委执法监督方式一贯来主要是被动式地处理来信来访、督办案件和执法检查等,现状:来信来访的“中转站”、处理个案的“消防员”,指导督办少,过程监督少,经常疲于应付。

  二是执法监督措施不够规范。上级机关没有对政法委的执法监督作出明确规定,导致执法监督措施缺乏规范性,显得较为随意,失去执法监督威信,达不到监督的效果。

  三是执法监督力量力不从心。政法委机关人员少,没有专门的监督机构和专业工作人员,往往造成执法监督放哑炮、放空炮,严重制约了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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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政法队伍作风纪律整顿,推进政法干警公正廉洁执法;

  2、加大对涉法涉诉信访的督办力度和监督力度,建立和完善错案追究制度,切实加大对错案责任人的追究力度;

  3、建立执法监督员队伍,加大对政法干警的社会监督;

  4、强化执法环境建设和新形势下的舆论引导工作,确保执法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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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汇报

  

  执法监督调研报告

  执法监督是党委政法委的重要职责之一。近年来,xxxx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执法监督工作,认真贯彻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协调督办重大疑难案件、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改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政法机关执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但经过对近年来执法案件、涉法信访案件的统计调查和近期的调研来看,涉法信访案件仍居高不下,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无视和亟待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政法队伍综合素质偏低,政治业务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够适应,执法能力不强,“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时有发生,影响执法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少数干警特权思想严重,执法理念还比拟陈旧,仍然存在重局部轻全局、重惩治犯罪轻人权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预防、重数量轻质量、重裁判轻调解、重结案轻事了、重当前轻长远、重静态稳定轻动态稳定、重法律效果轻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影响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个别干警法制观念淡薄,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何执法”等重大问题,有的执法不公正、执法不标准、执法不文明、社会形象差,有的执法乱作为,以权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不是抓紧依法办案,而是拖时间、揉案件,大案揉小,小案揉了,群众和当事人反映很大,严重影响了政法机关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形象。

  (四)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比拟薄弱,尤其是对政法机关重点部门、部位进行权力制约和分解尚不科学,政法部门内部对执法办案

  中的管理和监控缺乏有力的手段和措施,事前和事中监督乏力;党委政法委及社会各界对政法机关监督尚未形成合力,监督的机制不健全,难以产生最正确效果。

  (一)宗旨意识不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够。个别干警党性观念淡薄、大局意识不强,群众观念不牢,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没有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对群众诉求倾听不够、对困难群众疾苦关心不够、对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不够,与民争利。

  (二)业务不精,能力不强。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不能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改善民生、社会平安、执法形象的新期待,执法理念,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有待改良和提高。

  (三)队伍管理失之与软,执法责任追究流于形式。从近年来发生的个别干警

  犯罪和违纪违规等一些事例中,可以看出个别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对政法队伍建设的严峻性、复杂性缺乏清醒的认识,在抓业务与抓队伍建设上有时顾此失彼,特别是在队伍管理上,失之与软,失之与宽,导致一些问题不断出现。其次是教育不扎实,针对性、有效性不强。第三在处理

  犯罪和违纪违规中不严格落实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责任倒查制及领导干部问责制,没有建立畅通的政法队伍退出机制,惩治不严、不公,不力,没有到达警示教育的作用。

  (四)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督乏力,主要表现:一是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机制上没有完善的监督程序和有效的监督措施,存在一定的盲目性。虽然中央政法委于1998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使各级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有了根本依

  据,但是该意见仅规定了五项职权,是粗线条的规定,注重宏观上的把握,缺乏微观上的细那么,针对性弱、可操作性差,没有规定调查权和对责任者追究权等行使起来缺乏力度,起不到应有效果,以至在执法监督中监督与纠错、管事与管人脱节,无法监督到位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显然不能适应当前执法监督工作的需要。二是政法各部门内部监督存在对司法权运行监控机制不完善;执法监督队伍的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存在监督不力、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于监督问题。三是政法机关之间有序制约监督和有力协同配合的局面还要加强,以增强执法、司法环节时效性。

  (五)条块多头监督,很难形成合力。以党委监督为核心,人大监督为主导,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为主体,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政法部门内部监督为根底,社会和舆论监督为辅助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尚未形成,配合不够,力度不强,难以产生最正确效果。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能力素质。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方针,不断加大干警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夯实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底,是提高干警综合素质的关健。一要加强培训。以提高干警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为着眼点,认真组织干警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xxxx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政法会议精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知识及岗位职责等,真正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理论的重大观点、新时期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和根本要求,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吃透精神实质,增强学习培训效果。二要强化教育,坚持在教育的针对性、连续性、实效性上下功夫。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决政法干警的理想信念,不断推动政

  法工作新的实践。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正正义、效劳大局、党的领导等意识,打牢“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思想根底。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爱岗敬业、清正廉明意识,提高干警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加强作风纪律教育,树立严格执法,模范守法的纪律作风和自律观念,自觉低制歪风邪气的侵蚀,保持政法干警的节操。三要全员练兵,注重实效。以“技能大练兵、作风大整顿”活动为载体,按照上级政法部门对岗位练兵培训的要求,以及立足岗位、紧贴实战、注重实效的原那么,建立健全练兵制度,苦练根本技能、提升实战能力;精通根本操作,提升办案能力;掌握根本方法,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改良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技能,提高办案效率,提高执法水平。

  (二)强化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

  1、中央政法委应尽块制定出台新的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具体方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法委执法监督机构和职能,标准执法监督工作的职责权限、监督范围、工作程序,标准协调案件的范围,要把执法监督从违法案件的发现,立案、督办、调查、处理等阶段的每个环节细化,做到程序上衔接紧密,实体上处理有力,使从事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由章可循,做到依法监督、监督依法,做到履职尽责,到位不越位,尽责不越权,确保执法和司法活动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2、建立执法巡视制度,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

  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讲话中指出:“要逐步建立执法巡视制度,对政法机关执法状况进行检查,会同当地党委切实解决政法机关和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提出了一项前所未有的制度—--执法巡视制度,这是对政法委执法监督制度的完善。由于现在还在调研阶段,有关规定还未出台,我们要结合xxxx实际,积极探索开展执法巡视,以推动监督工作有效开展。执法巡视制度的建立必然能提高政法委执法监督的效能,更好的促进政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标准执法。

  3、健全司法权运行监控机制,加强执法标准化建设。(1)要进一步标准执法程序。催促政法部门在受理、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理、执行、、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行政处分,以及办证办照和人财物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科学管用的方法,作出严密细致的规定,形成比拟完备的权力制约,从制度上堵塞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漏洞。(2)要进一步完善考评体系。研究制定政法部门各项业务工作的执法标准建设标准,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完善办案质量考核评价体系。(3)要实行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制度、疑难案件相关部门协调制度,建立完善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防止办案中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4)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件办理回避制度和案件办理的纪律约束机制,进一步严明办案纪律。

  (三)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执法公正。强化对执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加强政法建设的关键环节。只有监督到位,才能取得实效。

  1、加强对政法系统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要协助建立纪委和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等会议制度,加强对司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要通过完善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述职述廉制度,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定期谈话和诫勉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和财产申报制度,形成事

  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监督体系。要拓展监督领域,从加强“工作圈”管理监督,向加强“生活圈”、“社交圈”管理监督延伸。

  2、强化政法机关内部监督。(1)对重点部门、部位进行权力制约和分解,堵塞滥用权力和徇私渎职的漏洞。着力强化对办案人、办案部门负责人以及审批人在案件办理、审批环节中的全面监督;强化案件质量把关、案件考评、案件检查等事后监督;强化对容易产生传私枉法、权钱交易,容易发生违规办案、不文明执法,容易发生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的部位和环节的重点监督,为政法干警的执法活动开辟“隔离带”,构筑“防火墙”。

  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案件流程管理,运用发回重审、依法改判等措施,充分发挥二审和再审的监督职能,保证案件质量;严格执行审查,实行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的别离。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检查、案件质量复查、检务督查、巡视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等内部制约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加强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监管活动、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公安工作公开方法,充分发挥法制、督察、纪检监察职能部门的作用,通过案件审核、警务督察、执法质量考评、执法检查、行政复议、信访倒查、错案责任追究等形式,加强对刑侦、经侦、治安、监管、交警、出入境、派出所等重点执法部门、岗位的监督,确保严格、公正执法。(2)完善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的制度。着眼于推动司法机关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实施司法建议、检察机关对重大案件的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报告、司法责任追究等措施,促进司法机关严格司法程序,标准司法行为,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3、支持和保证内部监督。(1)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和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和指导人民法院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排除各种干扰,依法保护诉权;认真落实以指定管辖为主、提级管辖为辅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推动实行行政案件执行的提级、备案、挂牌、通报等工作措施。(2)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优势互补的预防工作机制;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保障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帮助排除执法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四)建立监督联动联处机制,努力形成执法监督合力。注重监督形式,不断探索做好新形势下执法监督工作的新路子。党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在我国监督体系中属于重要地位,在监督形式上要注重同人大、政协、纪委、宣传舆论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探讨建立上下配合、左右联动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形成执法监督合力。并建立和落实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在工作方法上要统筹协调,健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监督的制度,通过聘请人民监督员和廉政监督员。完善举报制度、召开座谈会、建立与干警家属联系制度、实行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召开重大事项社会听证会等形式,强化对政法工作的社会监督。

  (五)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着力惩治司法腐败。首先坚持执法质量“一把手负总责”、“谁执法谁负责”、“谁审批谁负

  责”等原那么,更加明确、具体的落实到政法各部门“一把手”、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和执法司法者个人的肩上,切实解决责任不清、主体不明、出现执法过错难以追究的问题;其次要明确惩治重点和工作标准。重点惩治知法犯法,以案谋私,徇私枉法、索贿受贿、贪赃枉法等问题。对干警联手违法违纪和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第三是严格依法依纪办案。要通过开展案件回访、执法检查、专项治理、处理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审计监督等及时发现案件线索。要按照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进一步标准案件检查措施,确保平安文明办案。要在查办案件中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要完善办案协调机制,形成办案合力,以案件查处来检验执法的实际效果。第四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深入剖析典型案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向发案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并催促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案件,及时进行通报,要求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加强对基层单位办案工作的指导和催促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保护干警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经查不实的,要及时予以澄清,对成心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平警的,也要依纪依法处理。从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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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汇报

  

  [年度工作]20XX年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总结

  20XX年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总结

  201X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指导下,我县执法监督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州和XX市委政法委有关执法监督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等三大建设,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履行政法委监督职能,扎实做好执法监督各项工作,有效地推动了我县政法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我县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访改革的部署、要求,稳步推进我县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

  一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州、XX市有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结合XX县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探索适合我县政法部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新路子、新办法、新举措。组织政法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充分认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重要意义,明确其任务原则、工作方式及方法等,结合XX县实际,制定本县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坚持律师值班制度,进一步推进我县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二)组织政法部门学习贯彻落实信访法规,切实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

  自治州党委政法委、自治州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自治州公安厅、自治州司法厅下发后,我委立即通过邮箱将发至政法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并组织政法部门及相关单位进行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工作

  中央“三个规定”出台后,XX州相应出台了、、。中央、自治州一系列执法监督文件出台后,我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学习传达,强化措施,查摆存在问题,严格报告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州

  “三个规定”。经政法部门排查摸底,目前尚未发现有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干预、插手、阻碍具体案件等违反“三个规定”行为的案例发生。

  (四)强化排查化解机制,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

  为了充分掌握我县涉法涉诉信访现状,进一步做好调处化解工作,减少和消除社会稳定隐患。201X年4月,通过政法部门排查,本级政法委核实,我县共排查出涉法涉诉重点信访案件XX件。根据我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特点和规律,坚持定期进行摸排,对排查出来的信访案件,逐件登记造册,建立专门的工作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一个案件、一个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五个一”和包调查、包处理、包疏导教育、包结案、包息诉罢访“五包”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化解责任。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案件,特别是中央政法委交办的信访案件,从政法委领导到政法部门领导层层落实包案责任,将问题与责任分解到责任部门和具体办案责任人。

  (五)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狠抓信访案件交办、督办和化解工作。截止201X年XX月XX日,本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XX件,其中来信XX件,来访XX件XX人次,上级交办XX件,涉及公安XX件,检察院XX件,公安和检察院XX件,法院XX件,乡镇街道XX件。与去年同期(XX件)相比,信访总量减少XX件,信访总量下降XX﹪。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信访案件的研判协调、化解稳控工作,如协调、研判XX、XX等XX个案件。其中XX书记、XX副书记亲自接访和协调XX、XX两个信访案件。XX案件,县人民政府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律师,201X年XX月XX日XX向自治州高院提交再审申请,同年XX月XX日自治州高院下裁定,驳回XX再审申请。XX案件,201X年XX月XX日,县人民政府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律师,为信访当事人疏理案情,引导信访当事人合理诉求。一年来,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室认真接待和受理每一件群众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和解答,分类登记,建立台帐,及时转办,跟踪督办,始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通过妥善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政法部门工作的监督,为信访群众排忧解难,维护信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信访群众排扰解难。

  201X年,争取财政列入预算并投入司法救助资金XX万元,为顺利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建立健全了经费保障机制。今年以来救助案件如下:XX县人民检察院申报救助XX个案件XX人,救助金额XX万元;XX县人民法院申报XX个案件XX人,救助金额XX万元。以上共救助XX个案件XX人,救助总额XX万元。通过司法救助,对刑事民事受害人及其亲属进行适当救助,帮助信访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化解一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促进了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县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特别是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了

  良好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虽然今年我县涉法涉诉信访总量比上年同期有小幅度下降趋势,但信访总量还是在比较高位运行,缠访、闹访、重复访时有发生,扬言进京赴邕上访依然存在。

  三、201X年工作思路

  (一)认真履行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职能,切实加强对政法部门执法司法活动进行监督。要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执法司法公开,完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法官、检察官、警官的行为,坚决杜绝执法司法中存在的不公正、不廉洁、不规范、不文明、不作为等问题,切实提高政法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上访事件。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和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进一步探索适合我县政法部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新路子、新办法、新举措。

  (三)强化对涉法涉诉信访的督办力度,强化对政法各部门信访工作监督力度。对群众反复投诉、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核查,对在规定期限尚未解决的案件,要限期办理,做出结论,把涉法涉诉上访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矛盾不上缴。

  (四)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执法规范和制度。要紧紧围绕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等三大建设,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促进政法队伍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全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努力实现我县涉法涉诉信访形势明显好转。

  (五)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有效地解决信访群众的实际困难。201X年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已上报财政部门司法救助资金预算计划XX万元。针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的当事人,通过开展司法救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促使其息诉罢访,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从而化解一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篇八: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汇报

  

  .

  XX区委政法委2011年执法监督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委执法监督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在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先后组织开展了涉法涉诉信访重点人员排查化解稳控专项活动、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集中清理、案件质量评查、办案安全防范检查等一系列活动,化解终结了一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在各项工作中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确保了我区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基本情况

  1、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开展重点人员排查化解稳控活动。为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元月下旬,我区集中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涉法涉诉信访重点人员排查、化解、稳控专项活动。重点排查了2010年的进京非访案件、中央交办未结未息案件;缠访、闹访的老户,因违法上访被规范过的人员;2010年以来进京赴省、来市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至今问题仍然未能解决,可能还会上访的人员等。

  通过深入细致的摸排,共排查出12个涉法涉诉信访重点案件和重点人员。对排查出的重点稳控对象,我们移交区联席办及时安排有关乡镇,逐人落实了稳控责任和稳控措施。同时,责成区直政法各部门对排查的案件,落实“四定一包”工作措施,逐案化解。在我委的有力督办和各单位的协作配合下,这次排查的重点人员,全部被稳控在当地,基本实现了春节和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两会”期间无集体上访、无越级访的工作目标,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从2010年5月开始,中政委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集中清理专项活动。为保证“清积”活动的顺利进行,我们对该项工作采取了电话督促、上门督办等形式,定期听取政法各部门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我委还对政法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滞后的部门及时开会进行调度。在我委的督办下,政法各部门认真落实上级工作安排和全省“3.21”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措施得力,狠抓落实,稳控了一批涉法涉诉信访人,化解终结了一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实现了上级要求的“至6月底前案件100%办结,息访率达90%以上”的目标任务,“清积”活动成效显著。

  3、领导重视,“百案攻坚”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信访“百案攻坚”专项活动的工作要求,区委、区政府于3月21日下午召开了全区“百案攻坚”活动动员大会,区四大班子领导、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上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要求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带头包案,主动协调处理疑难复杂问题;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组织,具体落实承办和协办单位责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打好“百案攻坚”这场硬仗。

  活动中,我们实行了“逐级负责、一包到底”的领导责任制,所有交办案件认真落实“四定一包”工作措施,即定包案领导、定承办责任人、定化解方案、定处理期限,包保案件得到有效处理。我委分管领导和执法监督室负责同志,经常深入办案单位,亲自指导、督查、调度案件的化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工作,对案件办理情况实行定期通报,以推进疑难复杂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截至6月底,“百案攻坚”活动交办我委的8个案件,其中4件经核查非涉法涉诉,已申请核销;2件已依法终结;其余2件案结息访。基本实现了区委提出的“三个明显减少”的工作目标。

  4、规范执法行为,扎实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为加强党委政法委对政法各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按照中政委统一部署,今年,我们继续在全区政法机关组织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这次的评查重点是上级交办的各类进京访案件。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政法委和区直政法各部门分别成立了评查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对评查活动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安排。

  区法院在评查活动中,对发现的问题梳理归纳、分类处理,能立即纠正的立即纠正;对评查案件普遍存在的法律文书和卷宗装订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办理瑕疵案的承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书记员定期组织培训,组织全体审判人员认真学习省高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促进裁判文书制作水平的整体提高。

  今年,我区共组织评查案件100件,复查10件。活动结束后,我委将评查总体情况和评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时在全区进行了通报。这次评查活动,我们各部门领导重视,组织严密,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信访案件问题,认真开展评查,严格评查程序,对发现的问题梳理归纳,剖析原因,及时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力促进了我区政法机关的办案质量的提高,使执法、司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评查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5、加强个案监督和协调,促进严格依法办案。今年以来,我委对有较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亲自协调督办,限期办结。通过对个案的协调督办,切实加强了对政法机关执法办案过程的监督力度,增强了政法干警的严格执法意识,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011年以来,区直政法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和稳控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对生活上确有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人员,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信访群众的低保、就业、医疗等实际困难,通过专项救助资金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共31件36人次,共使用救助资金80余万元,使孙建李、尹建康、闫乐华、王思吉等一大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对合理诉求已妥善解决,实际困难已得到救助,仍继续缠访、闹访的违法上访人员,我区公安机关及时固定证据,依法进行打击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以来,我区进京非访的涉法涉诉信访人员共3人,全部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6、强化执法意识,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政法机关的办案活动,切实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区委政法委于2011年4月16日至4月27日,在全区政法机关组织开展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专项检查活动。政法各部门在活动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活动不走过场。(1)区公安分局专门成立了执法办案场所规范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视屏会议,组织全局36个执法办案单位集体学习,迅速将三个规范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民警,要求各办案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设置办案场所,安装必须的安全防范装置,实行办案安全防范责任人制度,要求讯问工作一律在办案场所进行,办案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目前,区公安分局所有基层所队均设置了讯问室、询问时、侯问室等,并将工作区、生活区、办案区进行隔离。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办案区统一安装了监控装置,所有办案单位均要求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数据存储功能,录像资料留存不低于30日,并与分局监督系统相连,由纪委安排专人负责实时监督。据统计,全局31个派出所、4个责任区刑警中队、1个刑事科学技术室等级评定全部达标。(2)区检察院严格按上级要求,在办公大楼一楼专门设立了办案工作区,办案区内单独设立了讯问室和询问室,安装了防盗门窗和录音录像电子监控设备,制度上墙,严格执行检警分离、看审分离制度。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由司法警察履行办案工作区的安全警戒和传唤、拘传、看管等工作职责。对办理的自侦案件,逐案制定安全预案。从被调查人进入工作区后所带物品检查、身体健康询问、审讯中情绪变化到应急情况的处理,以及离院后安全回家的费用等,在预案中都有体现,有效地保证了办案安全。(3)区法院由法警大队牵头,设立了庭审警戒区和警戒区宣传栏,在各个庭审场所安装了摄像监控设施,并添置了一批警用装备和消防器材,羁押室保持了良好的环境卫生和通风、通气。法警人员在庭审工作中,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定位,从而杜绝了警戒区内事故的发生,创造了安全的办案条件。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有的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犯罪嫌疑人制作同步录音录像要全部、全程、全面。大多都是从其交代犯罪事实后才开始录音录像,办案人员在审讯前期是否存在违法审问的问题,从录音录像记录资料中无法体现。公安机关个别办案单位存在办公用房紧张、一室多用现象;有的单位虽然设置了办案区,但是办案区未与工作区、生活区进行隔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我委责成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中政委十项规定的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切实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而杜绝涉案人员非正常伤亡等事故的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发生。对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的,年底将在执法质量考评中扣分,同时对单位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此次检查活动,由于我们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而进一步规范了政法机关的执法办案活动,提高了办案单位安全防范水平和执法效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7、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继续化解进京访案件”专项活动。近期,按照市委政法委的会议精神,我们在全区部署开展了“继续化解进京访案件”专项活动。为使活动取得实效,我们成立了以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政法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政法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9月29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案件交办会议,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任大新同志亲自主持,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一并下发了“继续化解进京访案件”的交办通知和实施方案,向责任单位明确了工作任务,提出了办理要求。同时,责成信访人所在地党委、政府要积极协助办案单位做好信访人思想工作,逐人落实“四包一”稳控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稳控措施,确保实现“人留当地”

  的工作目标。

  会后,区直政法各部门对这次交办的进京访案件,分别制定了化解方案,逐案确定了包案领导和承办责任人,明确了办理时限,提出了办理要求,案件正在有序办理中。

  8、日常接访与联合接访结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市、区领导共批办涉法信仿案件11件,我委日常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市政法委交办共24件,已全部办结。

  为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实效,让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决,2011年初,我区成立了涉法涉诉联合调处中心,从公检法司抽调专人负责来访接待工作,在区信访接待中心联合办公、联合接访。中心配置了电子监控、电脑、电话、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做到了场地、人员、牌子、制度、台账五落实。通过联合接访、联合调处,把公检法的办案资源有效地整合起来、形成了一股合力,不仅避免了公检法对一些复杂案件的互相推诿现象,还对上访人员起到了法律咨询和宣传教育的作用。联合调处中心自今年3月份正式运转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300余人次,向涉案单位电话督办和转办40余件,90%以上的案件已经办结息访,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存在问题

  1、少数涉法涉诉信访人,由于认识偏激,固执己见,对案件抱不切实际的幻想,诉求过高,致使案结不息,久拖难决。

  2、个别单位接访人员素质不高,态度冷漠,工作方式简单,忽视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从而导致重复上访案件增多;有的责任单位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缺乏力度,措施不到位,导致案结事未了,息诉罢访率较低,形成了工作上的被动。

  3、有的基层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上有偏差,认为涉法涉诉信访是政法机关的事情,症结在政法部门,所以做信访人的稳控工作不够积极,致使有些信访人的稳控措施不到位,从而导致越级上访。

  4、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信息传递渠道不畅、共享不充分、反馈不及时,不能按时间要求及时上报报表与材料,影响信息的上传下达,导致领导难以全面掌握情况,进而影响决策。

  5、相关部门对涉法涉诉进京非访案件重视程度不够,办理措施不力,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证据固定工作欠缺,不能及时对违法上访人员进行甄别和处理。

  三、下步打算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大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督办力度和监督力度,进一步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稳控工作和法律释明工作,防止矛盾激化,最大限度地减少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发生。

  2、加大对执法中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不作为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健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干警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发生。

  3、进一步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责任追究规定》的落实工作,将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把案件办理和稳控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单位工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标准,严格兑现奖惩,从而使此项工作抓出成效。

  4、对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和信息材料报送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度。

  5、采取可行措施,克坚克难,重点解决好上访人的合理诉求,努力拓宽案件的疏通出口。主动依靠地方党委政府,解决信访人员的实际困难,使信访人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进而提高案件的息诉罢访率。

  6、责成公安机关继续加大对违法上访人员的打击处理力度,及时固定证据,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处理到位,切实维护涉法涉诉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

  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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