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寄递环节监管措施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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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寄递环节监管措施8篇

2023-05-01 13:45: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篇一:烟草寄递环节监管措施

  

  《强化物流寄递环节烟草售假监管的几点思考》

  摘要:应依据当前物流寄递涉烟运输监管的特点,结合物流寄递环节监管难点和不足的实际情况,强化物流寄递环节烟草售假监管,本文从当前物流寄递涉烟运输监管的特点出发,分析了我局物流寄递环节监管难点和不足之处,并就如何强化提升物流寄递环节烟草售假监管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地合理化建议,面对点多、面广、量大的物流寄递行业,相关部门行业监管办法不多、措施不灵、针对性不强,对一些安全隐患查处力度不够,单纯靠公安机关开展安全检查和治安管理,力量又远远不够,无法形成监管合力

  摘要:近年来,物流寄递行业的高速发展在为人们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亦成为不法分子从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要渠道之一。在烟草物流中,不法分子利用物流寄递过程中“不实名”、“不验视”的管理漏洞从事烟草售假违法行为日益猖獗。应依据当前物流寄递涉烟运输监管的特点,结合物流寄递环节监管难点和不足的实际情况,强化物流寄递环节烟草售假监管。

  關键词:物流寄递;环节监管;烟草售假;建议

  伴随着互联网、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是物流寄递行业的高速发展。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物流寄递渠道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亦呈现高发态势。在烟草行业物流中,不法分子利用物流监管过程中“不实名”、“不验视”的管理漏洞,不断变换各种涉烟违法方式和手段来逃避检查,极大程度地加剧了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对非法涉烟运输的监管难度。本文从当前物流寄递涉烟运输监管的特点出发,分析了我局物流寄递环节监管难点和不足之处,并就如何强化提升物流寄递环节烟草售假监管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地合理化建议。

  一、现阶段物流寄递涉烟非法运输监管的特点

  (一)量少次数多是物流寄递渠道非法运输卷烟的主要特点,为了逃避打击,不法烟贩通常采用多次少量、蚂蚁搬家的形式通过寄递环节非法运输卷烟,量少容易进行伪装,分次、多次运输不容易被发现,调查取证难度大,可以规避法律风险,逃避打击。大部分物流快递快件量比较大,以开封中通为例,市区平均每天快件量达到一万五千个快件量,当天必须完成快递分拣派送,为追求高效,物流快递公司一般分件的时候不过X光机检查。

  (二)电商平台成为购销违法卷烟的主要平台,随着QQ、微信、陌陌等聊天社交软件的运用普及,烟贩利用互联网联系上下买家卖家,按照订单快速组织货源,利用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快捷的资金支付,快递配送高效,全程上下买家卖家不用见面就完成交易,监督监管难度大这一便利形式,实施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成为目前主要的假烟销售模式。

  (三)使用虚拟身份交易,加大查处难度,虽然国家有关部门规定2016年6月1日就开始物流寄递要求实行实名制,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物流寄递实名制,该项规定形同虚设,2017年6月10日中央电视台专门做了一期物流寄递行业暗访发现,很多正规的物流快递企业都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物流寄递实名制。

  (四)隐蔽快捷。“快”也是目前物流寄递环节涉烟案件的一个主要特点,售假分子利用互联网、电商平台大肆进行售假宣传,从下订单到组织货源、发货、收货整个交易最快的时间两天就可以完成,隐蔽性和时效性很强,对我专卖部门实施有效的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

  二、当前我局物流寄递环节监管难点和不足

  我局针对物流、寄递环节涉烟案件的查办主要依靠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兄弟部门传递的信息进行查办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单一,从接到举报到案件查处,时效性不强,容易错失战机,案件的查处形式单一;缺乏专门的物流、寄递环节监管的专业监管人才,缺乏情报研判的人才队伍。主要表现在:

  一是行业准入门槛低,资质良莠不齐。有的寄递公司采取“一间房、一张桌、一名员工、一辆电动车”的模式小规模经营,有的以介绍配货为主从中赚取中介费,一些登记经营类别为物流的企业兼营快递服务,一些规模较小的快递公司未取得从业资格证、营业执照而擅自经营。截止目前开封市城区局排查登记在册的物流公司网点有101个,快递公司网点有90个,2017年截止到6月18日城区局共查处物流寄递案件32起,查处非法生产卷烟196.5条,案值达7万元,涉及地区主要有广东、福建、深圳,目前涉及的物流寄递企业有德邦、申通、中通、国通、韵达、安能、圆通、全峰八家公司,而且还在持续爆发式增长。

  二是公路运输业发展迅猛,点多面广,造成烟草专卖执法监管乏力,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中度发展的地级城市货运公司、托运场站的业务量正以每年20%的速度快速增长。迅猛发展、数量众多的物流企业造成了烟草专卖管理的力不从心,也使得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在非法涉烟运输监管工作中,必须要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三是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对物流寄递环节的管理缺乏依据。物流企业的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对可能的非法涉烟运输疏于监管,由于国家法律对运输物品的真实性、.

  运输手续的合法性、托运人身份的真实性和可核查性缺少刚性规定,使涉烟物流运输整治工作陷入了一个检查难、问责难、追根更难的被动局面。

  四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物流寄递企业缺乏执法权和管辖权,对于不配合我局案件办理的企业,我局没有任何强制措施,这些“先天缺陷”让我局对假烟寄递环节的非法流通的监管非常被动,这些漏洞都让一些试图利用物流非法运输卷烟的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五是行政管理不到位,没有形成监管合力。邮政、公安、工商等部门管理权限尚不够明确,缺乏专业管理手段。面对点多、面广、量大的物流寄递行业,相关部门行业监管办法不多、措施不灵、针对性不强,对一些安全隐患查处力度不够,单纯靠公安机关开展安全检查和治安管理,力量又远远不够,无法形成监管合力。

  三、强化提升物流寄递环节烟草售假监管的几点建议

  (一)充分运用好法律武器,要掌握使用好目前可使用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通告》规定、《刑法》分则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六十一条第四款。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反恐怖主义法》[2],法案的第85条规定“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未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和物品信息登记制度的进行处罚”。

  要把握利用好良好的外部环境,2017年6月6日,中国烟草总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北京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将以此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在金融、物流、专卖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与烟草行业的交流与合作,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双方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领导机关做好頂层设计,强化多部门协作。

  .

  我局应积极与公安、邮政、交通等部门建立案件协查联动机制、信息传递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考核奖励制度等等;对物流寄递案件来源地如漳州、汕头等地的烟草专卖部门、公安机关签订情报协同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加强对案件发生地的打击力度。

  建议前期抽调骨干专卖人员,在交通、邮政部门派驻专卖人员,专门对物流寄递环节涉烟案件的查办进行沟通协调,定期召开由公安、工商、邮政企业(局)、交通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联席会议,建立常态的联合监督检查机制,采取抽样检查、开包验查、案件倒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查找行业管理中出现或存在的各类管理漏洞,依照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订管理措施,对涉烟违法寄递案件查办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共同严厉打击涉烟违法行为。

  (三)全面排查物流寄递企业,做好物流寄递企业登记建档工作。

  目前开封市交通局登记在册的物流站点有101个,邮政局登记在册的快递网点有90个,虽然邮政、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部分物流、寄递环节进行备案,但是从我局最近的案件查办情况来看,仍然有很多无证的物流、寄递企业没有被纳入到管理中来,我局的摸排工作要全面、细致,真正做到家底清,情况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各自辖区内开展大排查,收集辖区内从事物流、寄递的企业及其网点分布,对各个物流、寄递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对行业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登记,重点做好网点分布和该企业的经营时间和规律,对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进行登记,建立详细物流快递行业档案。

  (四)强化规范经营教育引导,做好法律法规宣传。

  通过开展行政指导、座谈会等形式发放宣传资料,建议联合交通、邮政企业牵头对物流寄递企业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召开座谈会,大力宣传《邮政法》《烟草专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快递物流、烟草销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

  公安部在2017年6全国执行物流实名寄递全国推广物流寄递实名制,定期组织交通、公安、邮政、烟草联合执法人员对全市寄递企业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措施情况进行集中检查,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将实名登记制工作落实到位。

  (五)加强情报队伍和情报研判中心建设。

  .

  目前我局没有专门的物流寄递情报研判的专业人员,线索渠道主要依靠上级和兄弟单位的举报,情报来源太窄,要成立专门的情报搜集队伍,抽调骨干专卖人员成立专业的物流寄递环节的打假队伍,强化情报研判工作,要广泛培养线人,拓展线索渠道,要注重对物流寄递环节的线人培养,重点培养企业能接触到核心信息的骨干从业人员,加强情报经营工作。

  (六)打假经费保障。

  联合交通、邮政等职能部门对物流快递企业从业人员宣传《涉烟案件举报奖励标准》,深入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实行举报奖励措施,公式举报电话和渠道,对主动举报涉烟案件线索的,对企业或个人给予奖励,对参与打假协作的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要按照文件规定给予补助,把奖励要及时落实到实处,对举报奖励要及时予以兑现,进一步调动派件员举报违法的积极性和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配合办案的积极性,以弥补查案力量的不足。

  (七)强化业务技能,提升办理网络案件能力。

  专卖科负责专卖人员物流寄递环节案件办理的培训,增强业务技能,为专卖人员配备配备光纤大视窗窥镜、手机证据采集专业机器等专业的检查工具,硬件设施要配备到位。充分了解物流寄递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规律,建立信息化平台,对案件逐个登记,利用大数据对案件信息进行智能筛选和对比。

  查处此类案件,要知己知彼,还是要遵循“见烟、见人、见网”的案件经营理念,一旦发现有价值的非法托运卷烟信息,立即进行跟踪侦办,符合移送条件要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形成犯罪的成立专案组,摸清其物流的交接方式,和传统案件查办不同,寄递环节查处单个案件无法取得有效的打击效果,有的甚至无法处罚,要掌握幕后人员情况及其活动规律,锁定有效证据并适时收网,争取达到彻底捣毁地下贩烟网络的目的。

  (八)成立协会,提高行业自律履责能力。

  建议在公安、工商、邮政等部门统一协调下,积极为物流寄递业抬建自我管理平台,按照自愿原则成立行业协会,力争通过协会组织,及时通报发生在行业内的治安状况和经营者、从业人员现实表现,及时听取协会组织对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逐步形成公安机关依法监管,协会组织负责日常管理和行业经营者自律的工作新格局。

  参考文献:

  [1]刘轶.新疆地区物流涉毒犯罪特点及对策[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5..

  [2]谢苏巍.如何加强对物流寄递行业涉烟违法犯罪的治理[J]理论前沿,2017.[3]于晓晨.加强对物流寄递领域违法经营卷烟行为的有效监管措施[J]中国市场,2017.作者简介:张卫峰(1983—)男,汉族,本科,开封市城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科科长..

篇二:烟草寄递环节监管措施

  

  物流寄递环节卷烟打假技战法探讨

  作者:张渊泽

  来源:《企业文化·中旬刊》2017年第07期

  摘要:随着互联网、物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日趋发达便捷的自媒体平台和物流快递渠道成为不法分子从事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新载体、新途径,“网上订购、电子结算、快递配送”已经成为贩售假私烟的一种新形式,物流寄递领域涉烟违法活动日益猖獗,给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本文通过阐述当前物流寄递领域涉烟违法活动的现状,探讨分析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行为的监管难点,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期为物流寄递环节卷烟打假提供可行借鉴。

  关键词:物流寄递;卷烟打假;技战法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物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日趋发达便捷的自媒体平台和物流快递渠道成为不法分子从事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新载体、新途径,利用互联网、自媒体进行网上订购,利用支付宝、财付通进行电子结算,利用物流、快递进行卷烟配送,已经成为非法贩售、运输假私烟的一种新的重要形式。由于物流寄递运输具有辐射面广、隐蔽性强、成本低廉、方便快捷等特点,给不法烟贩提供了便利,降低了风险,同时也给专卖监管增加了困难,带来了挑战。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物流寄递环节卷烟打假工作,彻底斩断假私卷烟非法运输渠道,已经成为当前专卖管理工作必须深入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物流寄递领域涉烟违法情况现状

  近年来,我国航空、铁路、汽运产业迅猛发展,物流、快递行业也随之突飞猛进,以“四通一达

  ”为代表的快递公司几乎一夜之间遍布了全国各个省市县乡,其覆盖范围广、货运速度快、运费成本低,为人们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与此同时,不法分子也开始利用物流快遞方便快捷、风险小的“优势”从事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随着卷烟打假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烟草与其他相关部门协作不断加强,广泛开展的路查路堵、堵口断路等联合整治行动,有力地打击了不法烟贩明目张胆非法运输假私烟的违法行为,促使假私烟的流通方式由传统的大件自运转变成“蚂蚁搬家”式的小件寄运。以晋城市为例,2016年全市共查处假烟案件105起,其中90%以上来自物流寄递环节,特别是在开展打击物流、寄递和货物运输领域涉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后,全市查处假烟案件96起,同比增长64起,增幅159.46%;查处假冒卷烟90.72万支,同比增长59.14万支,增幅187.27%;涉案标值94.13万元,同比增长63.55万元,增幅207.82%。由此可见,利用物流、快递非法运输假烟已成为当前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

  二、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行为的监管难点

篇三:烟草寄递环节监管措施

  

  为严厉打击贩售假私非卷烟违法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进一步净化辖区市场,规范和维护全市卷烟市场经济秩序,根据《***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打击物流寄递渠道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卷烟市场管理面临的形势,全市卷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年**月**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物流寄递渠道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以“建机制、强监管、破大案、净市场”为主题,以打击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贩销假冒走私卷烟违法活动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深化物流寄递渠道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坚决查处一批物流寄递渠道贩销假冒走私卷烟大要案件,坚决查处一批跨市贩销真烟冲击我市市场大要案件坚决查处假私非卷烟储藏窝点,严密堵截假私非卷烟运输渠道,严厉打击贩售假私非卷烟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卷烟市场打假打私宣传,对卷烟违法经营者形成强大震慑,进一步提升我市卷烟市场监管效能,有力维护卷烟市场秩序。

  二、组织领导

  全市卷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各成员单位参加专项行动,全市卷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烟草专卖局)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协调、信息传递、战况通报等日常具体工作。

  各县(区)卷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专项行动。

  三、工作重点

  (一)“建机制”,着力完善联合执法机制。

  一是各单位要围绕着力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打假打私体系重点,在前期已建立的联合执法机制基础上,持续深化与成员单位联系,根据烟草专卖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密切与现有成员公安、工商、邮政等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补充与交通、运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各县(区)局要不等不靠,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实际及时建立完善本地协作机制,各县于**年**月**日前上报补充完善后领导小组文件。

  二是要持续完善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的联合执法机制,各县要于**月**日前与成员单位沟通后建立本单位物流寄递企业检查计划,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日常联动检查方式,建立信息共享、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案情研讨、定期会商等工作制度,有效解决法律适用、管辖权限、联合办案等监管重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联合整治工作,实现对物流寄递渠道监管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强监管”,强化对物流寄递企业的监管和检查。

  一是要联合公安、工商、邮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物流运输和邮政、快递企业进行深入调查摸底,于**月底前建立辖区物流运输和邮政、快递企业信息档案,包含运营车辆、运输线路、从业人员、站点分布等信息,为全面开展监管检查奠定基础。二是要根据摸底情况,结合近年来查办的物流寄递渠道涉烟案件,对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分析,对案件易发多发的物流寄递企业联合邮政、公安等部门进行重点监管检查,各单位每周安排不少于一天的寄递企业专项检查,形成检查日志,专项行动期间,市局将联合市邮政管理局、公安部门组织开展全市物流寄递企业检查,督导各县检查成效。三是开展法律宣传进企业专题宣传活动,市局将按照定西市烟草专卖局、定西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建立寄递渠道涉烟违法行为监管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设计邮政快递企业法律宣传卡片、宣传画,各单位要在物流寄递企业组织开展多种

  形式的邮政管理、烟草专卖管理相关政策宣传活动,通过明确烟草举报奖励标准,调动从业人员和客户积极性,自愿、主动的参与到“信息点”建设中,积极举报违法经营活动,提升打击的精准性。

  (三)“破大案”,查破网络性质大要案件。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情报系统建设,加强情报信息收集与分析,各单位要指定一名人员利用互联网搜索引擎,QQ、微信等自媒体工具广泛搜集互联网涉烟非法经营信息,每周上报市局打假指挥中心统一汇总,梳理分析关联信息,深入研判物流寄递渠道案件情报,拓展情报信息来源,提高情报信息质量,夯实查办大要案件基础。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专项行动期间,市局将组织一期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题培训,通过邀请行业内外有经验的讲师对行业内外成功侦办互联网案件案例进行解读,进一步总结互联网违法活动特点,提炼查办互联网案件经验,突出物流寄递环节实物查获及线索跟进这一关键环节,提高各单位查获物流寄递环节涉烟案件的能力。三是狠抓大要案件。要将查破符合标准的假私卷烟网络案件作为衡量专项行动成效的标杆,早谋划、早动手,强化线索收集整理分析工作,进一步厘清涉烟非法经营犯罪案件侦办思路,追根溯源,对查获的假烟案件、出口卷烟走私回流案件,群众举报的售假贩私线索认真分析、排摸,查不清来龙去脉的不销号,没有说服力的不放过,无结果的不放弃,打开查破假私卷烟网络案件的突破口。要通过专项行动开展,确保各单位查获违法案件案值、数量与同期相比有所增长,年初“打假破网”目标全面完成。

  (四)“净市场”,持续深入开展真烟非法流通治理工作。

  一是要紧紧围绕辖区卷烟市场净化率提升0.5个百分点的目标,在集中整治物流寄递渠道涉烟违法活动的同时,强化卷烟零售市场日常管理,重点解决无证暗售的问题,做到集中整治有成效,市场管理不放松,确保各单位市场净化率不低于96.3%。二是要针对年末卷烟市场状态,以“打点截流,破网维稳”为主线,紧盯辖区市场,把防止区划外卷烟非法冲击作为重点,加强毗邻地区边界管控,对重点路口、重点长途班车、嫌疑运输车辆依法开展检查工作,切断违法卷烟运输渠道,牢牢把握市场主动权,四季度考核中将进一步加大查获区划外卷烟的奖罚力度,确保年末市场状态稳定。三是要不折不扣落实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部署,以重庆市局所属有关单位违规经营问题为鉴,筛查违法违规线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大户案件,加大对违法违规大户的取缔力度,切实规范卷烟零售户和行业各单位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卷烟经营秩序。四是要落实好国家局关于对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监管要求,密切关注辖区市场该类烟草制品销售动态,提前宣传,依法依规查办,确保辖区内无公开销售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打击物流寄递渠道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年**月**日前):

  各县(区)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职责分工、措施要求等,组织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打击治理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各县(区)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扰乱卷烟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深挖案件、追根溯源、标本兼治,全面彻底清理整顿卷烟市场。

  第三阶段:总结评价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全市卷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打击物流寄递渠道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及时向省卷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小组上报行动开展情况,并将开展情况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局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深刻认识打击物流寄递渠道涉烟不法行为对维护辖区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卷烟打假打私工作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主动出击,务求实效。要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积极协调相关执法部门,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广泛动员部署,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把专卖管理人员纪律作风教育活动成果转化为本次专项行动的动力,进一步激发活力和干劲,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要面向社会全面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卷烟零售户的守法经营意识,提高广大消费者对假冒走私卷烟危害程度的认知程度,形成全社会自觉抵制非法烟草专卖品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物流寄递行业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物流寄递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要积极宣传“12313”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政策,充分发动群众,扩大线索来源。要借助行业网站、新闻报道、报刊杂志等媒体舆论,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高专项行动的影响力。

  (三)加强沟通协调、落实监管责任。各县(区)卷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小组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组织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邮政、烟草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同时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的整治行动,加强属地管理,落实属地卷烟打假打私责任制,重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的制订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计划。各县(区)、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统一行动,形成合力,以各自职责为着力点,抓好组织实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信息沟通、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整治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加强公、检、法等部门联席,形成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合力,依法严厉惩处贩售假私卷烟违法犯罪分子。市局将以半月为周期通报各单位案件查处情况,并对专项行动期间取得的成果严格进行考核奖罚。

  (四)加强信息报送,全面总结提升。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各县(区)专项行动方案于**月**日前报市卷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动期间每月月底最后一个工日前通过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报送专项行动成果统计表,**月**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重大行动成果、新闻信息、舆论反响等随时上报。

  附件:打击物流寄递渠道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成果统计表

  打击物流寄递渠道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成果统计表

  序号

  项目

  基本情况

  出动车辆

  次

  捣毁窝点

  个

  查获案件

  假冒卷烟案件5卷烟非法流通案件

  走私卷烟案件

  其他

  合计

  其中:物流寄递渠道

  假冒卷烟案件

  11卷烟非法流通案件

  起

  单位

  出动人次

  次

  起

  起

  起

  起

  起

  起

  数备量

  注

  12走私卷烟案件

  13其他

  14小计

  15查获数量

  16卷烟非法流通案件

  1走私卷烟案件

  1其他

  1合计

  2其中:物流寄递渠道21卷烟非法流通案件

  22走私卷烟案件

  23其他

  24小计

  25查获价值

  26卷烟非法流通案件

  2走私卷烟案件

  2其他

  2合计

  3其中:物流寄递渠道

  起

  起

  起

  假冒卷烟案件件

  万支

  万支

  万支

  万支

  假冒卷烟案件

  万支

  万支

  万支

  万支

  万支

  假冒卷烟案件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假冒卷烟案件

  万元

  万

  支

  万

  元

  31卷烟非法流通案件

  32走私卷烟案件

  33其他

  34小计

  355万元以上及网络性质案件查处情况

  36涉案案(标)值

  3查获数量

  3抓获涉案人员

  3其中:物流寄递渠道

  4涉案案(标)值

  41查获数量

  42抓获涉案人员

  43追刑情况

  44逮捕

  45判刑

  46联合执法情况

  4工商

  4邮政

  4交通

  5其他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查获案件查获案件万元

  万支

  人

  人

  人

  次

  次

  次

  次

  起万元

  万支

  人

  起

  拘留

  人

  公安

  次

篇四:烟草寄递环节监管措施

  

  浅析新形势下“互联网+物流寄递”涉烟违法行为监管难点及对策

  摘要:互联网近些年来迅猛发展,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展势头良好,消费者也渐渐习惯并将大部分商品交易从线下转移到了线上,在物流行业的不断推进发展下,互联网涉烟违法行为在运输环节上有了更加隐蔽和便捷的途径,越来越多的个体经营者以及假烟贩卖团伙依赖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假烟和异地卷烟运输行为?本文通过从分析“互联网+物流寄递”这一涉烟违法行为的特点出发,结合现阶段我国相关部门对该违法领域的管理现状,总结出该类违法行为的监管难点,再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监管对策?

  关键词:互联网;物流寄递;涉烟违法行为;监管难点

  近年来,伴随着电子商务?快递运输业的迅猛发展,以及烟草专卖部门对物流运输环节涉烟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涉烟违法分子为降低成本?躲避打击,越来越依靠邮寄方式完成卷烟交易行为,寄递环节涉烟违法呈快速上升趋势?针对寄递环节涉烟违法的严峻形势,各地烟草专卖部门根据地区实际,积极探索监管方法?加大打击力度?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为进一步增强寄递环节涉烟违法行为监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厘清寄递环节涉烟违法行为监管的法律依据?廓清烟草专卖品寄递的内涵与外延成为当务之急?

  1“互联网+物流寄递”涉烟违法行为特点

  1.1货款支付形式多样

  互联网卷烟交易的达成是通过互联网各平台交易,而随着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系统的高速发展,货款的交易方式已经不仅局限于银行转账及现金的传统交易模式?根据我国各地互联网卷烟交易查获的案件情况显示,除了传统的网银转账?ATM存款的货款支付方式外,支付宝?微信及其他网络金融平台也更多地被采用?

  1.2交易范围广?速度快?成本低

  在利用互联网的方式下,卷烟违法行为的交易方式较以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交易的范围,速度和成本三个方面?从交易的范围来看,由于卷烟违法经营者仅需要一台互联网终端便可在全网络发布卷烟违法买卖信息,这就使得该违法交易活动范围极大;从交易的速度来看,卷烟违法销售者仅需要通过网银?微信?支付宝等网上转账方式即可即时完成交易;而从交易的成本来看,由于该销售模式下仅依靠互联网和第三方物流,整个过程无需耗费大量人力成本以及运输成本,交易成本大幅度降低,极大的利润空间也使得该种模式的违法卷烟销售量逐年升高?

  1.3交易主体存在匿名性

  互联网的发展最早因其高度匿名而受到众多追求开放的网民所推崇,从而高速发展起来,并且带动了网络购物平台的兴起,然而在网络自由化的背后也给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人提供了新的手段?对于互联网涉烟违法行为而言,该规定的实施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卷烟违法经营者通过淘宝等大型的网络交易平台买卖卷烟的行为?然而除了这些大型互联网交易平台,互联网还存在着一些私人性和隐蔽性较强的互联网渠道,如QQ,微信,微博,论坛等,这些渠道仍然游离在监管之外,成为现在卷烟违法活动的常用途径?

  2“互联网+物流寄递”涉烟违法行为的监管难点

  2.1法律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法律制度体系中有如《邮政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等对“互联网+物流寄递”涉烟违法行为的监管提供了法律基础,但这些法律规定大多概括规定,因此在违法行为处理的过程中难以在这些法律条文中找到明确具体的规定对案件进行认定及处罚,此类违法案件的查办缺乏足够的法律基础?

  2.2监管风险多样化

  现阶段,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寄递环节实施监管存在多样化的法律风险,首先是越权的风险,基于上述监管依据的不明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寄递环节实施监管存在越权行政的风险;其次是违法的风险,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寄递环节主要由相关邮政立法予以规范,而相关邮政法律规范对寄递环节的监管主体和监管行为具有严格限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寄递环节进行检查和监管存在违背相关邮政立法的风险;再次是侵权的风险,物品寄递包含有寄件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隐私和通信秘密的内容,在无明确法律依据和专业技能培训的情况下,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权能的行使可能会对收?寄件人员的合法权益构成侵犯?

  2.3违法证据取证难度大

  “互联网+物流寄递”的违法卷烟销售模式涉案取证难度大,原因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该销售模式的销售平台依赖的是互联网,互联网由于其特有的虚拟性可以使卷烟的购买者和卷烟的销售者不面对面接触即可进行销售活动;二是货物的配送通过的是独立于交易的第三方物流?上述两点原因直接导致了该模式下烟草打假办案人员在追查交易资金去向?烟草物流信息以及交易信息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进而难以获取必要的涉烟违法证据,对该模式下的非法卷烟销售行为的查处难度很大?此外,由于物流单号量大,我国在该领域尚缺少先进的分析软件技术及专业的数据分析人员,在对物流单号进行筛选排查时存在效率和准确率均低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对违法证据的取证难度?

  3“互联网+物流寄递”涉烟违法行为的监管对策

  3.1完善互联网及物流行业立法

  在立法完善方面,一是要重视互联网实名制相关规定的健全,并注意条文中责任的明确,一旦发现电子商务平台出售的货物存在问题,可以按照相对应的法律条文对违规经营者进行责任的追求?二是国家要统一制度物流行业的法律法规,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运营过程中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二对于其违反规定的行为惩罚的措施应当明确具体,以免在法律追责上出现混乱和漏洞?三是继续加强涉

  烟违法行为的立法,对相关罪名进行统一规范,以防因法规的不健全,导致在该类犯罪的认定上出现不当?

  3.2重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重视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将有利于普通消费者了解“互联网+物流寄递”涉烟违法行为,违法卷烟经营者认识到该行为的违法性及严重后果,第三方物流企业清楚自身责任?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可以组织人员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资源对利用互联网和快递从事违法经营卷烟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整治措施进行知识普及,还可以扩大举报监督途径,在各社区?快递网点以及互联网各处张贴或发放举报联系方式和渠道,发动群众力量一旦发现相关违法涉烟行为或相关线索立即举报?

  3.3加大物流环节检查力度

  从我国各地近年来“互联网+物流寄递”涉烟违法行为的案件查办经验来看,突破物流环节,在该环节最大的对违法卷烟交易加以控制即加大对物流环节的检查力度是监管最有效的对策?在该销售模式下的卷烟交易方式中,通过互联网进行下单和货款支付的操作过程存在极强的匿名性和隐蔽性,在此过程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办的难度极大,而物流寄递以及卷烟买家取货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是最为公开的,而近年来物流实名制的要求也增加了该交易环节的公开性,这就为违法行为的监管提供了主要的突破口?

  4结语

  综上所述,“互联网+物流寄递”涉烟违法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我国消费者和正规卷烟经营者的利益,还影响了我国卷烟市场的正常秩序?为了减少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我们应当通过了解该类违法行为的具体销售操作模式,总结出这类违法行为的特点,分析我国在现今该违法领域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完善烟草管理领域的监管方式?加大查办力度?强化监管技术的革新?建立各部门协作机制,积极利用群众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力量实现该类涉烟违法行为监管模式的突破?

  参考文献:

  [1]杨波,于海.浅谈如何加强物流企业涉烟违法行为的监管[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6,(4).

  [2]洪仕哲.浅谈如何加强物流寄递环节的专卖监管[Z].中国会议,2016,(12).

  [3]韦继颖.卷烟非法托运管理对策探析[A].广西烟草学会2011年学术会论文集[C]2011.

篇五:烟草寄递环节监管措施

  

  强化物流寄递环节卷烟打假的几点思考

  摘要:自1983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条例》后,标志着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正式确立。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烟草专卖制度在打击非法烟草贸易、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提升民族烟草企业竞争力、推广高新科技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物流寄递业的发展,假烟以物流寄递行业为为运输方式,随着物流的血液慢慢渗透卷烟经营市场,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也动摇了国家专卖制度的根基。目前,在打击物流寄递环节运输假烟的过程中,暴露出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和不足,本文拟立足于物流寄递业的发展状况及专卖执法工作的实践经验,提出几点意见,以期在维护国家专卖制度的前提下,更好地提升专卖执法水平。

  关键词:专卖

  物流寄递

  假烟

  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与带动,近年来,我国物流业发展迅猛。在物流业繁荣发展的大背景下,以销售假烟牟取暴利的不法分子乘势盯紧物流快递行业漏洞,将物流寄递作为违法犯罪的一条“黄金通道”,大肆贩售假冒卷烟,严重扰乱了我国正常卷烟经营秩序,损害了国家、零售商户以及消费者利益。假烟随着物流脉络甚至延伸至偏远乡镇,触角十分广泛,物流寄递也就成为我国市场假烟流通扩散的主要途径之一,是目前卷烟打假的重点与难点所在。

  当前物流寄递假烟呈现隐蔽性强、少量多次等特征。这些特点在假烟贩子看来都成了助力其贩运假烟的天然“优点”。首先,物流寄递提供了一个安全封闭的“交易天堂”,交易双方不再是以往面对面交易传统交易方式,从交易开始到交易结束双方均无需直接碰面,也就实现了人货分离,有利于逃避违法打击。其次,近年来,不法烟贩采取少量多次、化整为零的形式运输方式,既符合快递邮寄卷烟的合法标准,又易于逃避专卖执法人员检查。加之目前快递行业纷繁林立,为在竞争中实现利益最大化,选择对卷烟寄递的法律规定选择视而不见,不严格执行货物验收制度,监管松懈成了不法烟贩的“帮凶”之一。长此以往,不法烟贩以这种“蚂蚁吞象”方式慢慢吞噬着我国的卷烟市场,冲击着国家专卖制度和

  税收,危害着消费者利益及健康,更阻碍了和谐社会的进程。

  一、当前打击物流寄递假烟工作的问题与不足

  (一)执法权限具有局限性。

  由于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权自身存在的局限特点,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没有搜查权,如在检查托运过程中的包裹时,只有在得到较为准确可靠的信息后才有权拆验检查。并且只有托运数量超过限数才能立案调查、查扣卷烟。如生在运输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按照我国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亦无权拦截涉烟车辆,只有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共同执法,这些都使得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显得尤其滞后且效率低下。此外,即使在落实了假烟在库的情况下,由于没有强行破门检查的权力,依然依赖于当地公安的检查证方可执行检查。但现实情况中,未等手续到手执行检查之前,嫌疑人早已逃之夭夭,造成核查与搜集证据在时间上的断层,追责也就无从谈起。从以上例子可知,烟草部门在打击物流寄递假烟的过程中,除日常例行检查外,大部分专卖执法活动都需依赖其他执法部门的协同配合,执法力度弱,使得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束手束脚,往往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这些“基因缺陷”给查处工作增加了难度,但为不法分子逃避处罚却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获取证据与追究刑责困难重重。

  物流寄递的监管松懈让假烟的生产、销售者及中间供应商能够轻而易举地在发货时故意填写错误信息,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人货分离特点也把涉烟各方之间的暗交易阻隔在“安全地带”,大部分情况下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即使当场查获涉案假烟,也很难进一步追查真正的上游供货方、下游销售者等相关有效线索。

  同时不法分子为减少运输途中被查处的风险,更多愿意采取少量多次的运输方式来掩人耳目,即使被查获,仅仅是经济上的少量损失,却可以逃过行政处罚甚至是严厉的刑事处罚。由于现实的证据收集难等原因,想要得到完整的证据链锁定嫌疑人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在以往接触的涉烟违法运输的案件中,执法部门即使当场查获假烟、扣留了运输工具,甚至现场抓获了车辆司机或承运人,但货物所有人不在现场的情况下,根本无法提供货主的真实信息,处理类似“无

  头案”,专卖执法人员通常只能就查获的假烟等涉案物做以程序性处理,对上游生产者、供货方等案件关键信息往往一无所获。再者,即使得到车辆贩运假烟的可靠信息,执法人员从成山的货物中搜寻实物证据也并非易事。进一步来说,费力找到涉案物品后执法人员无权拆验包裹,最后只能在与邮政部门的配合下拆验检查,执法效率低下且伤害执法人员积极性。在遇到有反侦察意识不前来取货的收货人的情况下,以及在收货方发货方地址、姓名均不真实的情况下,想要继续经营案件,也需要依赖公安机关立案侦破,这给执法工作权限的受限也相应增加了搜集证据、追究刑责的难度系数。

  (三)专卖队伍人力少、巡查盲目无重点。

  由于烟草专卖执法队伍人力相对短缺,导致监管巡查力度较小,监管巡查常常显得力不从心,也就不能形成制度化、长效化的日常工作机制。根据以往经验,更多是采取专项行动为主、日常巡查为辅的监管方式。专项行动只能在一段时间内监管辖区物流寄递卷烟情况,行动结束往往死灰复燃,不能达到真正扫清物流卷烟寄递的“毒瘤”,只能治好表征病状,不能彻底铲除“病灶”。此外,在执法人员的日常巡查中,常常出现胡子眉毛一把抓式巡查方式,没有重点区域、没有重点监管对象,浪费了执法人员的精力,也使得专卖巡查几乎流于形式。

  二、完善专卖执法的若干建议

  (一)加强对物流寄递企业的法制宣传。烟草专卖人员利用“6.29烟草专卖法颁布日”及“3.15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节点,以案说法,深入物流寄递企业及网点宣传讲解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举报奖励政策,大面积普及快递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法制知识,引导寄递企业进一步更规范经营,配合和支持切断物流渠道寄递假烟的大动脉;此外,不放松对收货人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讲解,以纸质媒体、电子媒体、宣传册子为切入点,让群众知晓购买假烟对身体的危害性和行为违法性,从而做好群众宣传配合工作,夯实专卖基础,破除日常执法桎梏,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二)建立与公安、邮政、交通、工商等多部门联合协作打击物流寄递卷烟的长效工作机制,弥补烟草专卖执法权力弱、联动效率差、反应被动的问题。烟

  草部门在日常联合执法工作中,注意总结执法症结与困难,想办法解决执法被动,加强与各部门之间业务沟通与工作协调,捋顺与各部门联合执法时的配合关系,划清部门之间监管职责,努力形成一套执法程序配合好、行政效能提高快、打击力度稳准狠的完备执法体系。由烟草部门提供专业以及后勤保障,如烟草专卖法规咨询、卷烟真伪辨别等,其他职能部门提供执法协助,组成打击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的专业队伍,针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企业、重点对象开展日常执法工作,共同维护辖区烟草经营、道路运输、邮政寄递、治安管理的正常秩序。

  (三)培养信息联络员,构建较为完整的情报体系。一方面,利用发放宣传烟草专卖资料方式,公开宣传、公布举报电话、让辖区内物流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卷烟零售客户、群众共同积极参与,提供可疑线索,认真记录核查不放弃每一条举报线索;建立完善奖励机制,鼓励有效线索,做到承诺兑现;扩大举报群众基础,形成良性举报氛围。另一方面,加强专业信息联络员队伍建设。物流寄递假烟人员一般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反侦察意识,通过培养专业的信息联络员,维护联络员个人信息,保障人身安全,免其后顾之忧,才能使联络员队伍发展壮大,获得更多准确的有效情报,才能提高对物流寄递的有效监管,精准打击利用物流渠道寄递假烟的违法行为,维护烟草专卖制度。

  (四)建立物流寄递企业档案,动态监管重点对象。首先,要对全面辖区内物流、寄递企业调查摸底,建档立册,掌握各企业负责人、员工动态、经营地址、业务往来等基本状况,与邮政部门合作,建设快递企业人、财、物信息情报共享系统,及时掌握信息更新,为巡查监管工作提供有效信息保障。以调查台账为信息基础,全部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中来,坚决做到不漏掉、不放过每个快递企业基地及网点的巡查,对辖区内的网点做到心中有数;在日常工作台账的基础上,逐步摸底重点监管企业及涉案人员,将其全部登记在册进入巡查“黑名单”,为以后的日常巡查提供重点,做到精准打击,提高专卖人员执法能效,探索对涉案企业人员的问责处罚制度,以此来引导物流、寄递企业规范经营。

  (五)转变工作理念,树立案件经营意识。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运输假烟均呈

  现生产、运输、销售扩散性且较为固定的网络形式,依线而上,顺势摸索物流环节查获的每条假烟背后展开的广大脉络,各个击破,打破以往只“见烟收烟”的传统工作理念,要创新工作理念,勤动脑,树立案子长线经营的意识,不放弃每条线索,树立深挖线索的勇气和吃苦耐劳的决心,摸清上游制假窝点,掌握违法犯罪规律和关键线索,进一步提升办案水平,争取树立达到“抓关键人物、断主要网络、挖大案源头”的执法办案水平。对物流寄递假烟行为,每个专卖执法人员应做到以主动出击、绝不姑息,追究实刑为己任,进一步奠定切断物流寄递渠道运送假烟基础,把案件经营作为打击涉烟违法行为、净化卷烟市场的决定性手段。

  (六)提高专卖执法人员水平,打牢专卖管理基础。当前物流寄递假烟方面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我们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自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面对新形势下的考验,高素质的专卖队伍是打击涉烟违法行为的前提和基础,烟草内部需要打造一支思想坚定、技能高超、业务熟练的高水平执法队伍应对复杂多变的执法形势。在思想发面,培养一支思想过硬,立场坚定,执行任务坚决的执法队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对专卖执法工作始终抱有使命感,遵守国法党纪,能切实履行专卖管理任务,高质量完成执法监管工作。在业务水平方面,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不断学习,不断实践,熟练掌握运用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在执法过程中不仅能够规避执法风险,更能在执法监管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加强专卖人员对信息线索的搜集辨别能力,提高案件推理能力及沟通协调的能力,为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需要不断输入人才。

篇六:烟草寄递环节监管措施

  

  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烟草专卖管理创新措施

  摘要:目前,专卖专营模式是我国烟草行业的主要经营模式,而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符合这一经营模式的必然需求,其中包括证件管理、市场监管、打击贩假等方面。近几年,随着国家加大了对烟草市场的整治力度,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已经成为了烟草行业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随着我国步入了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因此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的各项数字化信息技术,实现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的烟草专卖有效监管。

  关键词: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烟草专卖管理;创新措施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烟草行业已经成了当前我国财政税收的主要来源之一,这一行业的发展为经济的建设提供了巨大的保障。随着当前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在互联网大数据的背景之下,如何才能有效地推动烟草行业发生积极的转变是当前急需要进行解决的问题。针对此问题,这篇文章探讨了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营销优势,对于烟草行业的管理创新问题进行了一个探讨,并提供了相关的对策,希望能够推动相关部门发展。

  1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烟草专卖管理概述

  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对于烟草专卖管理最具有帮助的就是大数据技术。对于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来说,为了保障能够通过销售数据等信息来对客户是否存在违法贩卖烟草行为作出判断,就需要对客户的各类型信息进行明确的划分。另外,由于烟草专卖管理中涉及大量的执法部门、如市场监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而每个部门都要储存大量的烟草专卖管理信息,因此为了满足数据信息的储存、分类、整理、提取等工作需求,就需要通过互联网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的大数据技术来实现,从而实现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总的来说,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的大数据技术具有数据储存能力强、数据分析能力强、数据价值密度高等特点,可以完美地符合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的切实需求,因此,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应积极寻求创新,从而提高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智能化、精准化、高效化程度,从而更好地解决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烟草专卖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推动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

  2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烟草专卖管理面临的挑战

  2.1更加高的管理要求

  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烟草行业对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水平的要求,其中包括管理的规范化程度、监督的严格化程度等等。并且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的我国宏观经济形式变化、政策调整等,烟草专卖的管理工作难度日益增大。这就更需要相关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转变自身以往松散的管理模式,以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的大数据技术作为支持,进行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创新。

  2.2售假现状更加严重

  在以往的几年中,在烟草行业中已经开展了众多专项整治行动,如“百日会战行动”“利剑行动”等等,烟草行业的市场环境已经得到了有效地改善,一些违法贩卖烟草或贩假问题已经得到了初步的治理,一些烟草市场中的违法犯罪现象也得到了有效地遏制[1]。但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一些违法贩卖烟草的行为变得愈发隐蔽,部分违法犯罪分子开始采取线上交易的渠道来进行烟草的制造、买卖等,这对于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来说无疑是一个新的挑战。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各类社交平台与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全新的交易环境,如线上销售与线下寄递已经成为了一条新型的违法贩卖烟草交易链。正是由于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这种违法贩卖的方式隐蔽性更强,因此烟草贩卖工作必须及时对自身的监管模式进行创新,从而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起到良好的打击作用[2]。

  2.3信息融合度低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的大数据技术与烟草行业管理的深入融合,烟草专卖管理的工作需求已经逐渐变成了对信息共享和互通的需求,传统烟草专卖管理的独立化系统已经无法满足当前信息互通的切实需求,因此,打破信息系统之间的隔阂,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数据信息的互通与共享,是全面推动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创新与转型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来说,如何深度挖掘大数据技术的潜在信息价值是当前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一方面,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缺少统一的大数据管理标准,并且尚未构建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础的监管平台,在开展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时,仍然采用传统的理念,导致烟草专卖管理的数据信息获取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另一方面,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对数据信息的利用率较低,对于违法犯罪的信息仍停留在获取层面,缺少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其的分析与深入处理[3]。

  3互联网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烟草专卖管理创新措施

  3.1强化互联网思维

  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为了切实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就需要首先强化自身的信息化思维,摒弃传统的松散式信息联络机制,构建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础的监管部门之间的深层联络平台。并在具体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中,积极运用各类数字化信息工具,对市场中的违法贩卖烟草行为作出合理预测,从以往的事后监管变为更加精准的事前预防,同时,加大公安机关等监管执行部门的数据信息能力,从而为其对违法贩卖烟草案件的处理提供更加精准、快速、可靠的依据,以增强烟草专卖管理的效果。

  3.2加强平台的监管

  烟草专卖管理为了适应互联网大数据时代时代的发展需求,加强对线上违法贩卖烟草行为的监管,就需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各类电商平台的监管。首先,应充分挖掘并发挥信息管理系统中潜在的管理功能,系统性地对烟草市场中的可以信息数据变动进行分析,如对淘宝、拼多多、京东等各类电商平台中存在的可疑信息进行甄别,及时找出可能存在的违法贩卖烟草行为,从而让实现对线上市场的全面排查,对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打击,提升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烟草

  专卖管理工作的全面性[3]。其次,利用大数据技术等对市场中的零售户进行细致的划分,并更具不同零售户类型的划分,分层次、逐步地对其展开监管,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从而在提高烟草专卖管理工作质量的同时,提升工作效率。最后,还应制定严格的考核评价体系,从而有效判断烟草专卖管理的执行是否严格有效,提高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3.3拓宽宣传途径

  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为了提高社会民众的烟草专卖意识,调动社会民众参与到烟草专卖管理的举报投诉环节中,就需要开展针对烟草专卖管理的法治宣传,如建立互联网烟草普法咨询平台,以此来宣传制作假烟、贩卖假烟应当承担的法律处罚,并让社会民众明确违法违规贩卖烟草对国家造成的危害。其次,相关部门可积极借助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账号、抖音等,向广大烟草消费者以及其他社会民众普及辨别真伪烟草的基础知识,并加强举报投诉渠道的宣传,鼓励社会民众及时地向有关部门举报违法制造、贩卖烟草的行为。最后,应创新宣传方式,加强与社会民众的交流互动,积极采纳社会民众对于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与建议,从而促进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延伸至市场的各个角落。

  结语

  综上所述,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变得更加复杂与隐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所面临的挑战也更加艰巨。因此,为了维护烟草行业的稳定、提高烟草专卖管理活动的规范化、信息化、高效化程度,相关部门应充分结合互联网+背景下的数字化信息技术,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监管平台,拓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渠道,从而推动烟草行业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建琴.大数据建设在烟草专卖管理方面的研究与应用[J].商业文化,2021(33):114-115.

  [2]赵婧.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烟草专卖管理创新方法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21,42(12):56-57.

  [3]江融榕.互联网涉烟违法行为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18.

篇七:烟草寄递环节监管措施

  

  县2021年“中秋、国庆”烟草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X县2021年“中秋、国庆”烟草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维护我县烟草市场的正常秩序,努力营造“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良好的卷烟市场经营环境,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X市政办〔2010〕X号)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0〕X号)的要求,经XX县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中秋、国庆”烟草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烟草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完善烟草打假打私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着力遏制制假反弹和转移扩散,重点打击制售假烟窝点、贩卖走私卷烟、销售非法流通卷烟和非法经营烟叶制假原辅材料等行为;严查物流公司、货运站、客运站非法储存、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端掉一批销售、储存假私烟窝点,侦破一批在辖区内辐射能力强、对辖区卷烟销售有较大影响的制售假烟、走私烟案件,查处一批有质量的真烟非法流通案件,取缔一批屡教不改的无证照经营卷烟商户,确保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我县卷烟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持续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原则,通过政府组织、多部门联合发力,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市场清理整顿行动,营造强大执法声势。做到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全面清理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集中整治市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节假日等重点时期要做

  到错时执法常态化、管理时段无缝隙。加大主要商业区、车站、综合性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销售“假、非、私”烟的整治力度,加强对农贸市场销售烟丝烟叶违法行为的治理。

  (二)持续加强打假打私力度。

  坚持完善政府主导,公安、市场监管、海关、交通、邮管、烟草等多部门联合的工作机制,保持打假打私破网高压态势,坚决做到露头就打;切实加大对卷烟制假窝点的排查力度,严密排查辖区散支烟(白皮烟)、成品假烟生产窝点情况,确保做到“可疑迹象不放过、可疑场所不放过、可疑人员不放过”,严防制售假烟、散支烟转移扩散,防止XX、XX方向假烟流入XX落地销售,有效打击制售假烟网络,净化卷烟市场环境。加强“二线拦截”,借助相关执法部门执法优势,有针对性地加强路查路堵,在走私烟必经之路实施拦截,逮住漏网之鱼,严防走私烟落地销售。

  (三)持续加强对物流寄递渠道监管力度。

  充分发挥寄递渠道涉烟违法行为联合监管检查工作站的作用,强化对辖区内物流货运站、客运站及寄递企业的依法检查和清理整顿力度,加大对交通要道、汽车站、汽运中转站等运输枢纽的监控检查力度,坚决堵住卷烟非法流通行为,严厉打击寄递环节涉烟违法犯罪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杜绝物流公司、货运站、客运站等非法储存行为。要组织开展对物流寄递企业从业人员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教育及举报奖励政策宣传工作,督促物流寄递企业遵守烟草专卖品收寄管理规定,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四)持续加强对网络卷烟销售的监管力度。

  广泛筛查通过网络在辖区内从事非法卷烟经营的行为,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QQ、微信、抖音等自媒体平台经营卷烟的违法分子。掌握网上涉烟违法人员经营非法卷烟的种类、数量以及运作方式,准确锁定违法涉烟人员,及时联系公安部门依法查处通过互联网非法销售卷烟的行为。

  (五)持续加强打击和取缔无证照经营卷烟行为力度。

  加大对县城、乡镇辖区内无证经营问题集中、多发、治理难度大

  的区域的综合治理;重点整治长期从事无证经营卷烟的钉子户、牛皮户,特别是销售“假、非、私”烟的无证户。

  (六)持续加强真烟非法流通行为打击力度。

  加大真烟非法流通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市场信息互通,及时掌握真烟非法流通动向,严厉查处真烟套购行为,坚决遏制真烟非法流通,加强对卷烟销售大户和违法违规大户的全面检查,把违法违规卖烟大户治理工作与打击真烟套购团伙相结合,扎实有效地推进依法严管大户治理工作。加大重点区域、重点零售户的日常监管,加大对套购线路的监控力度,及时打击真烟套购行为,进一步加强真烟套购案件的查办,加大刑拘力度。

  (七)持续加强对电子烟宣传和监管力度。

  切实加强对《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通告2018年第26号)、《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1号)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和专项检查,开展互联网电子烟信息全面清理、电子烟实体店全面检查、电子烟自动售卖机等新型渠道全面检查等工作,努力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同时,要持续做好中小学周边售烟行为监管工作,烟草部门要密切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将中小学周边商户的监管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做到“常排查、紧盯防”,形成监管合力,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2021年9月1日起自10月31日结束,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摸底调查阶段(2021年9月1日至9月15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为加强领导,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成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XX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XX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XX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成员: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XX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XX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担任,负责具体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做好行动联络及数据材料上报事宜。

  2.全面调查,摸排建档。一是烟草部门要通过采取实地摸底调查、信息系统查询,以及向卷烟零售户、消费者了解和收集信息的方法,加强对重点地区可疑制售假烟地区的排查,深挖非法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假烟团伙和窝点;二是重点对主要商业区、车站、综合性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涉嫌非法销售假非私烟进行摸排,锁定重点整治对象;三是对辖区内物流客、货运站,物流寄递企业及其中转站、网点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造册建档,明确监管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四是对互联网涉烟案件违法信息进行网络巡查,对具有调查价值的涉烟线索详细建档,明确重点调查对象;五是对辖区乡镇以上无证经营情况再次进行排查,特别是中小学校周边100米内的无证商户,全面掌握辖区无证经营情况;六是对现有的违法违规大户和销售大户重新梳理,重点摸排具有违法嫌疑的大户和隐形大户,有效打击真烟非法流通行为;七是对互联网电子烟信息、电子烟实体店、电子烟自动售卖机等新型渠道进行重新梳理,特别加强中小学周围电子烟售烟行为的调查摸排,加大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综合整治阶段(2021年9月16日至10月20日)

  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第一阶段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及时组织公安、市场监管、烟草等部门,择机组织开展3次以上专项突击检查行动,有针对性地进行综合整治,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一是注重案件经营。增强案件线索甄别能力,抓住关键线索,深入开展案件

  追查,坚持“见物、见人、见网”的方针,努力做到“小案办大、大案办精”,重拳打击影响辖区卷烟销售的跨地区、集团化、网络化涉烟犯罪团伙,有效侦破一批制售假烟、走私烟网络案件;二是加强重点区域检查。对前期排查登记造册对象、锁定的重点可疑户和重点检查区域,采取集中检查、交叉检查、错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检查力度;三是突出物流寄递和运输环节监管。对汽车站、物流货运站和快运站等运输环节要利用公安交通部门的职能优势,加大监控和打击力度,有效遏制卷烟非法流通行为;四是持续开展无证户综合治理。加大对县城及乡镇辖区内无证经营问题集中、多发、治理难度大的区域的综合治理,重点整治长期从事无证经营卷烟的钉子户、牛皮户,特别是销售“假、非、私”烟的无证户和中小学校周边100米内的无证商户,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不断巩固无证户集中整治成果,严防无证经营行为反弹;五是要进一步加强路查路堵和二线拦截力度,千方百计防止非法卷烟流入流出,通过实施联合集中打击,力争侦破一批在辖区内辐射能力强、对辖区卷烟销售有较大影响的假烟、走私烟案件,查处一批有质量的真烟非法流通案件;六是抓好卷烟、农贸市场治理工作。烟草、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卷烟、农贸市场销售散支烟(白皮烟)、烟丝烟叶等违法行为的治理,要确保取得成效;七是通过对辖区电子烟企业的前期摸排建档情况,持续加强辖区电子烟的监管工作,全面清理整治校园周围违法销售网点和自动售卖设备,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宣传教育到位,依法治理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在完成清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总结,找出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清理整顿成果。要持续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互联网媒体和各类门户网站宣传作用,精准报道烟草市场清理整顿行动的进展、成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通过宣传教育,震慑不法分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确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卷烟市场清理整顿长效工作机制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在“两节”期间尤其是放假期间确保时间安排到位、人员安排到位、车辆安排到位,和不法分子抢时间、拼耐力,决不允许市场监管空档、清理整顿缺位的现象发生。烟草部门要做好打击制售散支烟(白皮烟)专项行动和本次行动的协调推进工作,既有效结合,又各有侧重。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要充分发挥执法部门联合行动的强大威慑力,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开展一场声势浩大、富有成效的专项治理行动。要加强区域协作,对涉及跨市、县的重大案件线索要及时向市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市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经营和协调查处辖区重大网络案件。

  (三)突出重点,确保实效。

  烟草部门行动前要把涉烟违法犯罪线索、信息分析透彻,在深入掌握辖区卷烟市场动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做到工作重点突出,打击对象明确,扎实开展卷烟市场清理整顿行动。

  (四)依法行政,加强宣传。

  各有关执法部门在行动过程中要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维护执法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严防群体事件和伤害事件的发生。对执法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内外勾结、为不法分子通风报信的内部人员,严肃追究其责任。要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的力量,加强宣传报道,积极引导群众支持、配合检查行动,自觉抵制假、私、非烟,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促进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注意总结,及时汇报。

  烟草部门负责做好相关成果统计上报工作,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重要情况和重大行动要及时专题上报。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电子邮箱:*********

篇八:烟草寄递环节监管措施

  

  为严厉打击贩售假私非卷烟违法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进一步净化辖区市场,规范和维护全市卷烟市场经济秩序,根据《***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打击物流寄递渠道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卷烟市场管理面临的形势,全市卷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年**月**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物流寄递渠道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以“建机制、强监管、破大案、净市场”为主题,以打击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贩销假冒走私卷烟违法活动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深化物流寄递渠道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坚决查处一批物流寄递渠道贩销假冒走私卷烟大要案件,坚决查处一批跨市贩销真烟冲击我市市场大要案件坚决查处假私非卷烟储藏窝点,严密堵截假私非卷烟运输渠道,严厉打击贩售假私非卷烟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卷烟市场打假打私宣传,对卷烟违法经营者形成强大震慑,进一步提升我市卷烟市场监管效能,有力维护卷烟市场秩序。

  二、组织领导

  全市卷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各成员单位参加专项行动,全市卷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烟草专卖局)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协调、信息传递、战况通报等日常具体工作。

  各县(区)卷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专项行动。

  三、工作重点

  (一)“建机制”,着力完善联合执法机制。

  一是各单位要围绕着力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打假打私体系重点,在前期已建立的联合执法机制基础上,持续深化与成员单位联系,根据烟草专卖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密切与现有成员公安、工商、邮政等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补充与交通、运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各县(区)局要不等不靠,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实际及时建立完善本地协作机制,各县于**年**月**日前上报补充完善后领导小组文件。

  二是要持续完善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的联合执法机制,各县要于**月**日前与成员单位沟通后建立本单位物流寄递企业检查计划,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日常联动检查方式,建立信息共享、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案情研讨、定期会商等工作制度,有效解决法律适用、管辖权限、联合办案等监管重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联合整治工作,实现对物流寄递渠道监管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强监管”,强化对物流寄递企业的监管和检查。

  一是要联合公安、工商、邮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物流运输和邮政、快递企业进行深入调查摸底,于**月底前建立辖区物流运输和邮政、快递企业信息档案,包含运营车辆、运输线路、从业人员、站点分布等信息,为全面开展监管检查奠定基础。二是要根据摸底情况,结合近年来查办的物流寄递渠道涉烟案件,对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分析,对案件易发多发的物流寄递企业联合邮政、公安等部门进行重点监管检查,各单位每周安排不少于一天的寄递企业专项检查,形成检查日志,专项行动期间,市局将联合市邮政管理局、公安部门组织开展全市物流寄递企业检查,督导各县检查成效。三是开展法律宣传进企业专题宣传活动,市局将按照定西市烟草专卖局、定西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建立寄递渠道涉烟违法行为监管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设计邮政快递企业法律宣传卡片、宣传画,各单位要在物流寄递企业组织开展多种

  形式的邮政管理、烟草专卖管理相关政策宣传活动,通过明确烟草举报奖励标准,调动从业人员和客户积极性,自愿、主动的参与到“信息点”建设中,积极举报违法经营活动,提升打击的精准性。

  (三)“破大案”,查破网络性质大要案件。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情报系统建设,加强情报信息收集与分析,各单位要指定一名人员利用互联网搜索引擎,QQ、微信等自媒体工具广泛搜集互联网涉烟非法经营信息,每周上报市局打假指挥中心统一汇总,梳理分析关联信息,深入研判物流寄递渠道案件情报,拓展情报信息来源,提高情报信息质量,夯实查办大要案件基础。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专项行动期间,市局将组织一期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题培训,通过邀请行业内外有经验的讲师对行业内外成功侦办互联网案件案例进行解读,进一步总结互联网违法活动特点,提炼查办互联网案件经验,突出物流寄递环节实物查获及线索跟进这一关键环节,提高各单位查获物流寄递环节涉烟案件的能力。三是狠抓大要案件。要将查破符合标准的假私卷烟网络案件作为衡量专项行动成效的标杆,早谋划、早动手,强化线索收集整理分析工作,进一步厘清涉烟非法经营犯罪案件侦办思路,追根溯源,对查获的假烟案件、出口卷烟走私回流案件,群众举报的售假贩私线索认真分析、排摸,查不清来龙去脉的不销号,没有说服力的不放过,无结果的不放弃,打开查破假私卷烟网络案件的突破口。要通过专项行动开展,确保各单位查获违法案件案值、数量与同期相比有所增长,年初“打假破网”目标全面完成。

  (四)“净市场”,持续深入开展真烟非法流通治理工作。

  一是要紧紧围绕辖区卷烟市场净化率提升0.5个百分点的目标,在集中整治物流寄递渠道涉烟违法活动的同时,强化卷烟零售市场日常管理,重点解决无证暗售的问题,做到集中整治有成效,市场管理不放松,确保各单位市场净化率不低于96.3%。二是要针对年末卷烟市场状态,以“打点截流,破网维稳”为主线,紧盯辖区市场,把防止区划外卷烟非法冲击作为重点,加强毗邻地区边界管控,对重点路口、重点长途班车、嫌疑运输车辆依法开展检查工作,切断违法卷烟运输渠道,牢牢把握市场主动权,四季度考核中将进一步加大查获区划外卷烟的奖罚力度,确保年末市场状态稳定。三是要不折不扣落实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部署,以重庆市局所属有关单位违规经营问题为鉴,筛查违法违规线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大户案件,加大对违法违规大户的取缔力度,切实规范卷烟零售户和行业各单位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卷烟经营秩序。四是要落实好国家局关于对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监管要求,密切关注辖区市场该类烟草制品销售动态,提前宣传,依法依规查办,确保辖区内无公开销售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打击物流寄递渠道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年**月**日前):

  各县(区)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职责分工、措施要求等,组织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打击治理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各县(区)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扰乱卷烟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深挖案件、追根溯源、标本兼治,全面彻底清理整顿卷烟市场。

  第三阶段:总结评价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全市卷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打击物流寄递渠道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及时向省卷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小组上报行动开展情况,并将开展情况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局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深刻认识打击物流寄递渠道涉烟不法行为对维护辖区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卷烟打假打私工作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主动出击,务求实效。要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积极协调相关执法部门,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广泛动员部署,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把专卖管理人员纪律作风教育活动成果转化为本次专项行动的动力,进一步激发活力和干劲,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要面向社会全面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卷烟零售户的守法经营意识,提高广大消费者对假冒走私卷烟危害程度的认知程度,形成全社会自觉抵制非法烟草专卖品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物流寄递行业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物流寄递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要积极宣传“12313”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政策,充分发动群众,扩大线索来源。要借助行业网站、新闻报道、报刊杂志等媒体舆论,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高专项行动的影响力。

  (三)加强沟通协调、落实监管责任。各县(区)卷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小组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组织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邮政、烟草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同时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的整治行动,加强属地管理,落实属地卷烟打假打私责任制,重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的制订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计划。各县(区)、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统一行动,形成合力,以各自职责为着力点,抓好组织实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信息沟通、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整治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加强公、检、法等部门联席,形成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合力,依法严厉惩处贩售假私卷烟违法犯罪分子。市局将以半月为周期通报各单位案件查处情况,并对专项行动期间取得的成果严格进行考核奖罚。

  (四)加强信息报送,全面总结提升。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各县(区)专项行动方案于**月**日前报市卷烟打假打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动期间每月月底最后一个工日前通过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报送专项行动成果统计表,**月**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重大行动成果、新闻信息、舆论反响等随时上报。

  附件:打击物流寄递渠道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成果统计表

  打击物流寄递渠道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成果统计表

  序号

  项目

  基本情况

  出动车辆

  次

  捣毁窝点

  个

  查获案件

  假冒卷烟案件5卷烟非法流通案件

  走私卷烟案件

  其他

  合计

  其中:物流寄递渠道

  假冒卷烟案件

  11卷烟非法流通案件

  起

  单位

  出动人次

  次

  起

  起

  起

  起

  起

  起

  数备量

  注

  12走私卷烟案件

  13其他

  14小计

  15查获数量

  16卷烟非法流通案件

  1走私卷烟案件

  1其他

  1合计

  2其中:物流寄递渠道21卷烟非法流通案件

  22走私卷烟案件

  23其他

  24小计

  25查获价值

  26卷烟非法流通案件

  2走私卷烟案件

  2其他

  2合计

  3其中:物流寄递渠道

  起

  起

  起

  假冒卷烟案件件

  万支

  万支

  万支

  万支

  假冒卷烟案件

  万支

  万支

  万支

  万支

  万支

  假冒卷烟案件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假冒卷烟案件

  万元

  万

  支

  万

  元

  31卷烟非法流通案件

  32走私卷烟案件

  33其他

  34小计

  355万元以上及网络性质案件查处情况

  36涉案案(标)值

  3查获数量

  3抓获涉案人员

  3其中:物流寄递渠道

  4涉案案(标)值

  41查获数量

  42抓获涉案人员

  43追刑情况

  44逮捕

  45判刑

  46联合执法情况

  4工商

  4邮政

  4交通

  5其他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查获案件查获案件万元

  万支

  人

  人

  人

  次

  次

  次

  次

  起万元

  万支

  人

  起

  拘留

  人

  公安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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