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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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3篇

2022-11-15 15:50:02 投稿作者:网友投稿 点击: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3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金山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3篇

篇一: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金山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持续深化平安金山、健康金山建设,加强居民心理健康服务,不断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金山区下辖11个街镇(工业区),229个行政村/居。2018年,全区常住人口80.50万人,财政收入463.66亿元。卫生事业财政经费投入8.75亿元,严重精神障碍专项工作经费84.53万元。全区共有精神专科医院2家,核定床位369张,开放床位540张;现有医务人员203人,其中医生35人、护士168人。区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挂靠区精神卫生中心,有专(兼)职人员11人。二、工作基础(一)组织领导2006年起成立区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分管区长担任第一召集人,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精联办”),街镇(工业区)逐步建立健全本级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精神卫生相关工作顺利有效推进落实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工作措施和经验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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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多措并举,提高认识。定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多种途径、多形式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普及,将心理健康校园建设纳入教育“十三五”规划,心理健康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不断提升。

  2.完善网络,健全制度。以村居、医疗机构、学校等为依托,持续完善心理服务网络体系,公立中小学均设立心理咨询室并配备心理教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和免费药物范围逐步扩大。

  3.部门配合,齐抓共管。以精神卫生联席会议为平台,强化各部门在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政策制定、疑似患者排摸、风险评估、突发情况处置等方面沟通协作,2016年启动实施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居家患者社区康复工作持续深入。

  (三)急需解决的问题1.心理障碍识别低。社会公众对心理障碍普遍缺乏客观认识,主动寻求帮助意识不强,医务人员对心理障碍识别率偏低,业务知识和能力有欠缺,难以提供及时、规范、有效的诊疗和指导。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难度大。受病耻感等影响,患者及家属存在故意隐瞒病情、不愿接受治疗、主动纳入管理意愿偏低等情况,部分患者和家属访视配合程度低、面访难度大。3.专业人才匮乏制约心理卫生工作发展。受地理位置、薪酬待遇、工作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辖区精神专科医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均存在人员紧缺、结构老化、能力偏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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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到2021年,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体系。通过织密服务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壮大服务队伍、提升服务内涵等措施,建立健全各级各类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完善各项心理健康服务和管理措施,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为贯彻“两区一堡”战略定位,加快打造“三区”“五地”、全面建设“三个金山”营造良好的社会心理状态环境。(具体工作指标目标详见附件1)(二)策略与措施1.构建完善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体系。夯实基层心理服务基础。优化增强区、街镇(工业区)、村居综治中心或社会工作室心理健康服务,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室建设。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帮扶体系,加强村居关爱帮扶小组等基层组织建设,落实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干预和服务管理。推进学校心理服务网络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心理健康教育软硬件设施建设,配备一定专兼职教师,将心理健康融入日常教育教学,为师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各学校加强与家庭、社区、机构联动配合,培养具有积极乐观、健康向上心理品质的青少年,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推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建设。鼓励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的党政机关和工厂、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通过设立心理辅导室或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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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形式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公安、司法、民政、信访等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在拘留所、司法所、救助管理站、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为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推进医疗机构心理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软硬件建设,区精神专科医院开设心理门诊,综合医院设立精神(心理)门诊,为患者提供心理健康服务。鼓励区妇幼保健、中医医疗、老年护理等机构将心理健康内容融入相关卫生健康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对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防治等适宜技术。鼓励医疗机构培育医务社工队伍,积极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等方面的专业优势。支持社会力量规范参与心理服务。各部门、各街镇(工业区)要支持引导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其专业、规范发展。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向机关、企事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基层组织及村(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要强化相关理论和技能培训,提升对心理行为问题的服务能力和常见精神障碍的识别能力。(责任部门:区卫健委、区委政法委、公安金山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信访办、区司法局)

  2.健全顺畅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部门协同机制。依托既有的各层级精神卫生联席会议等平台,进一步优化部门组成和工作职责,深化沟通协作,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与评估干预机制。扎实做好各级社会治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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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网格化管理、风险评估等基础性工作,落实日常排查和监测预警、响应干预等。完善建立重点人群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优化整合政法委、公安、卫健委、网格化等平安建设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辖区社会心理服务信息库。建立健全“多对一”服务管理工作机制。针对不同对象的需求,建立矛盾化解、法律援助、帮扶救助、心理疏导干预、转介诊治、第三方介入等相结合的“多对一”工作机制,及时妥善解决有关问题。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机制。多渠道、多部门开展疑似患者排摸、在册患者综合风险评估、分级分类管理、心理支持和疏导以及社区康复等服务,建立社区-医院双向转诊通道。落实请假离院患者双向评估,消除管理盲区。(责任部门:各部门)

  

篇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荣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荣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1日

  荣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总体要求,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健康荣县、平安荣县,促进公众身心健康,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协作,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探索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规范管理措施,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力争形成富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模式。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全县社会治理体系,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荣县、健康荣县建设重要举措。到2021年底,全县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党政领导、卫生健康政法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机构支撑的工作机制。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和基层平安建设重要内容,构建起前端普遍服务、中端监测预警、末端精准干预的社会心理健康全程服务链,心理健康服务网络逐步覆盖城乡,服务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明显下降。

  (二)具体目标

  1.健全完善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县级设立1个标准化社会心理服务中心;100%的镇(街道)设立心理咨询室;80%以上的村(社区)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其中标准化率各达20%以上。

  2.荣县中学、荣县一中、荣县特殊学校设立心理健康与心理咨询中心(室),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全县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学前教育机构和特殊教育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教育工作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荣县一中创建成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3.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通过设立心理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

  4.县精神病医院、县人民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培育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利用各种资源,建立24小时公益心理援助平台,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

  5.各镇、各部门结合实际,探索社会心理服务创新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三、工作任务

  整合资源,搭建三级平台、发展四支队伍、建立六大机制、开展七项服务,健全覆盖全社会各级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开展各类人群心理健康服务。

  (一)搭建三级平台,构建全覆盖心理服务网络

  1.设立县级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县综治中心建立标准化社会心理服务中心,为镇(街道)、村(社区)提供技术支持,为辖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团体辅导、转介服务等,为镇(街道)转介的人员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2.设立镇(街道)心理咨询室。镇(街道)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机构等设立心理咨询室。普遍开展心理科普知识宣传,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心理需求,为辖区居民提供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咨询、辅导、干预等服务,为村(社区)转介的人员提供心理健康服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安排符合心理健康服务要求的场所,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健康教育、答疑释惑、心理咨询等服务。

  3.设立村(社区)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村(社区)综治中心或综合服务机构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开展辖区居民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和心理行为问题人员排查、评估、疏导及转介等服务。

  (二)建立四支队伍,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人才培育

  1.发展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民政、人社、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心理健康服务政策,积极开发心理健康服务相关的社会工作岗位。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人员心理学教育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整合社会心理服务资源,建立完善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荣委发〔2019〕11号)要求,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

  三社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专业优势,为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疏导、关系调适、精神慰藉、救助帮扶等服务。

  2.培育专业心理咨询人员队伍。充分发挥县精神病院、县心理协会等专业优势,加强与省内外高等院校、心理机构等协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通过选派进修、短期培训、专题培训、分片指导等形式,培育一批专业心理咨询人员队伍。研究制订激励心理学专业人员和经过培训的心理咨询人员从事心理健康服务的相关政策,提高心理健康服务可及性。

  3.组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依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发动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教师、医务人员、心理学专业学生等参与心理健康服务。探索制定支持引导志愿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鼓励和规范心理健康志愿服务的发展。

  4.发展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队伍。加大精神科、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增加心理健康服务人员。依托市精神卫生中心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加强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提升精神科医师数量和服务水平。综合医院通过培训、继续教育等形式,开展医务人员临床心理知识培训,识别和转诊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人员。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心理健康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临床医师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建立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师带徒制度,强化对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的技术指导,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进行治疗、干预等。建立全县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强化专业化和系统化建设,开展救援人员、受灾受伤群众的心理服务。

  (三)建立六大机制,确保社会心理服务工作落实

  1.建立专业培训机制。依托县精神病医院、心理学会等,开展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队伍、专业心理咨询人员队伍、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队伍等心理健康、社会治理等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培训,提升心理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

  2.建立筛查报告机制。镇(街道)、村(社区)及政法、卫生健康、公安、司法、民政、残联、信访等部门将心理问题筛查融入日常工作,对本辖区、本系统家庭矛盾突出、邻里关系不和、发生重大家庭变故等重点人群及特殊人群开展常态化筛查,对可能存在心理问题、潜在心理风险的人员,分类建立筛查台账,实行动态监测管理。村(社区)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镇(街道)心理咨询室、县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分别于每月、每季度、每半年逐级上报辖区内排查出的重点心理问题人员信息;公安、司法、民政、残联等部门依照属地管理将重点人员信息反馈到镇(街道)心理咨询室、县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实现信息互通。

  3.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县社会心理服务中心每半年、每季度对辖区内报告的重点人员信息进行综合研判,主要分析存在问题的性质、特征、起因、规模以及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及时发现、疏导和干预社会不良心态,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

  4.建立部门协同机制。政法、卫健、宣传、教体、民政、残联、公安等部门明确人员负责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村(社区)、镇(街道)、县信息交换制度,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时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交换,协同解决筛查出人员的心理问题和具体问题。

  5.建立转介干预机制。建立村(社区)、镇(街道)、县转介干预机制,村(社区)对筛查出的心理问题人员进行初步评估疏导,对不能解决或者心理问题严重的人员逐级转介到镇(街道)心理咨询室、县社会心理服务分中心开展心理服务,对严重心理问题或精神疾病患者及时转介到医疗机构治疗。

  6.建立危机干预机制。县心理协会建立24小时公益心理援助平台,充分利用网络、公众号、热线电话等提供24小时公益心理援助服务。健全完善荣县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专项培训和演练,对因经历重大变故、自然灾害、重大危机、重大意外等产生重大心理创伤者,或因心理问题导致自杀倾向、行为失常等严重心理障碍人员开展危机干预,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

  (四)开展七项服务,促进各类人群心理健康

  1.开展群众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服务。健全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网络,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及渠道,综合运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方式,通过开通心理健康栏目、播放公益广告及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营造积极心态,开展自我心理调适,增强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心身同健康意识及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等活动,根据人群生活和工作特点,开展针对性强、通俗易懂的心理健康科普活动,提高承受挫折和适应环境的能力,预防和减少极端事件发生。到2021年,城乡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50%以上。

  2.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服务。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学校建立以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及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融入到日常教育教学中,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心理评估和心理疏导等。中小学校(含职业中学)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学前教育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以学前儿童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儿童心理发展,引导儿童保持心理积极的情绪状态,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特殊教育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结合听力障碍、语言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建立学校、家庭、村(社区)联动机制,及时了解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沾染毒品等学生情况,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和心理创伤干预。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测评考评范围,整合综治中心、教育系统等心理服务资源,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为未成年人及家属提供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心理健康服务。

  3.开展职业人群心理健康服务。规模较大、员工较多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要依托本单位党团、工会、人力资源部门、卫生室等设立心理辅导室,或按照《四川省工会职工心灵驿站标准(试行)》,积极创建职工心灵驿站示范点,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人员;规模较小的企业或单位可通过购买服务形式,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广泛开展职工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和心理健康体检,定期举办自我成长、婚姻家庭、亲子关系、情绪调节等公益讲座,提升职工心理健康意识,培养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

  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能力。通过心理测评、心理访谈、个案辅导等方式,及时对有心理问题的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干预。积极探索将心理健康体检纳入职工健康体检项目。

  4.开展就诊患者心理健康服务。整合现有资源,结合平安医院建设、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推动心理咨询、心理评估、治疗技术在临床诊疗中普及运用,强化医疗服务人文关怀。县精神病院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医疗服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为躯体疾病就诊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评估,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县妇幼保健院将心理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鼓励县中医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在诊疗活动中提供心理健康诊疗、咨询、干预或转介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辖区居民进行心理健康评估,开展抑郁、焦虑、老年痴呆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科普宣传,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

  5.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充分发挥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等阵地作用,对空巢、丧偶、失能、失智、留守老年人,遭受性侵犯、家庭暴力和孕产期、更年期等妇女,流动、留守、孤独症儿童,残疾人及其家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鼓励婚姻登记机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等积极组织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6.开展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公安、司法、信访、民政等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在公安监管场所、监狱、司法所、社区矫正场所、救助管理站、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为流浪乞讨人员、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及危机干预,提高其承受挫折、适应环境能力,帮助其融入社会。有效运用镇(街道)、村(社区)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立基层综合管理小组,结合矛盾多元化化解,健全特殊人群心理沟通、评估及心理干预机制,强化心理评估、疏导及干预。制定特殊人群日常筛查及个性化疏导方案,个性化心理疏导覆盖率达60%以上,预防和减少极端案(事)件发生。

  7.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服务。进一步健全精神卫生三级防治网络体系,100%的镇(街道)、村(社区)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关爱帮扶小组,严格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交换制度,多渠道开展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个案管理等服务,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及时掌握患者动态。整合民政、残联、医疗等资源,建立健全医院社区相结合的精神康复体系,通过开展开办多种形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为居家患者提供精神康复服务,居家患者社区康复参与率达60%以上。县精神病院建立家属学校(课堂),开展严重精神障碍住院患者家属心理健康、护理知识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50%以上的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健康教育。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水平,探索建立患者免费门诊服药机制,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衔接,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探索建立患者监护人责任险制度,提高监护人保障力度;强化监护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以奖代补政策。到2021年,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0%以上,在册患者治疗率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80%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9年10月)。制定《荣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县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及专家组,召开启动会,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1月到2021年6月)。各镇、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和试点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开展试点特色创建。定期开展技术评估,针对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持续改进。按照时间节点,开展试点中期、终末评估。

  (三)评估总结和推广阶段(2021年7月至12月)。接受省市验收,总结特色亮点,巩固试点成果,形成富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纳入平安荣县、健康荣县、文明城市创建主要内容及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县卫生健康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科技经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信访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试点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负责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和督促推进;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成立县级跨行业跨领域专家组,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设立相应工作机构,全力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协调各配合部门落实工作措施,开展督导检查和汇总数据资料,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各配合部门要积极作为,共同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各部门可采取全面推进或试点先行的方式,按年度分解和推进目标任务,及时总结经验。

  (三)强化经费保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加大对上争取资金力度,县财政局要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试点工作有效推进。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开拓公益性服务筹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社会心理服务领域,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监督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政策扶持。县级各部门结合职责分工,研究制定体现心理健康服务技术劳务价值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开发心理健康服务社会工作岗位,增加岗位吸引力,充分激发在岗服务人员积极性。通过政策引导及项目支持,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组织及心理健康志愿组织,为公众提供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创新心理健康服务模式,通过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网站、心理自助平台、远程心理服务平台等,向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服务。将心理健康相关机构纳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培育发展一批以心理健康服务为重点的社会组织。

  (五)强化指导评估。县委政法委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纳入维稳综治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成员单位、每半年对各镇(街道)工作推进、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等开展评估,并作为年度综合考评重要依据,对工作开展不力或发生重大极端案(事)件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声明:本文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篇三: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基层人员培训方案

  目录

  一、培训对象.............................................................................................2二、培训目标.............................................................................................2三、培训原则和方法................................................................................3四、培训大纲及主要内容(共计32学时)..............................................3五、培训考核方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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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国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指导各地做好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提升试点地区基层人员的心理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培训对象本培训方案主要针对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开展社会心理服务的基层工作人员,包括:(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从事全科医学、公共卫生、精神障碍防治的专兼职医务人员。(二)街道(乡镇)、居(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基层工作人员:街道(乡镇)或居(村)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民警、民政干事、残疾人专职委员,及社区救助站、职业康复站工作人员等。(三)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人员: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密切相关的教师、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工会(共青团)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二、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受训人员掌握以下技能:(一)了解精神心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在伦理规范的指导下开展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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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熟悉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相关的基础知识,常见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的主要表现特征,生活应激与压力管理的相关基础知识等。

  (三)掌握一定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科普宣教能力,掌握基本的宣教方式方法,帮助群众获取专业精神心理服务资源。

  (四)能够初步运用一般的人际沟通技巧和基本的心理干预方法,为具有常见精神心理问题的人群、重点人群、特殊人群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协助其解决日常问题;在重大公共事件中协助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开展应激管理和心理支持。

  三、培训原则和方法(一)实效性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注重培训实效。(二)分类培训原则。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工作内容的基层人员,选择不同的培训模块,提高对基层心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性和引领作用。(三)培训方式灵活性。结合社区工作实际,采取案例示范、角色扮演、情境模拟、小组讨论等形式,增加学员的参与度,提高培训质量。四、培训大纲及主要内容(共计32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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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内容采用“8+X”模块化设计,所有受训人员需要参加8个基本模块的培训,并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需求,选择特定的附加模块进行培训。8个基本模块如下:

  (一)基础知识模块(4个学时)。与社会心理服务相关的基本概念和知识。1.心理健康概念,心理健康素养的基本内涵,心理保健的原则和方法,异常心理的区分标准和原则,心理健康与躯体健康的关系等。2.精神心理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精神卫生法》《民法典》《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等相关内容要求。

  (二)科普宣教模块(2个学时)。科普宣教的基本原理、方法,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科普宣教资源的获取途径等。

  (三)问题识别模块(4个学时)。聚焦于提升基层社会心理服务人员对常见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的理解、识别和转介能力。1.常见精神心理问题的识别:如失眠、焦虑、抑郁、痴呆等精神障碍主要表现特征;2.家庭(邻里)一般心理冲突的识别及原因分析。

  (四)人际沟通与干预模块(8个学时)。主要包括与具有常见心理问题及精神障碍人群的沟通原则,通过有效的沟通建立双方的信任关系,及时识别有关心理问题或精神障碍,在此基础上运用常见的心理干预方法提供支持和帮助。1.常用的有效沟通原则和具体方法:有效沟通的一般原则,同理心与理解,倾听与表达;提问与引导式发现,冲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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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高难度沟通技巧等。2.常用的心理干预方法:支持性心理干预技术、心理教育、认知及行为干预一般策略等。

  (五)生活压力与应激管理模块(4个学时)。主要包括:1.应激(压力)的定义,应激人群的常见反应、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的识别。2.应激的应对和自我管理技术:应对应激的资源,应激的一般处理方法,重大公共事件下应激的处理方法,压力的自我管理技术。

  (六)精神康复管理模块(2个学时)。主要介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训练和管理等相关知识:如精神障碍患者康复训练的意义、类型;精神康复服务的对象、原则和主要方法;精神康复人群家属的协作;康复人群的社会化等。

  (七)重点人群服务模块(4个学时)。主要针对儿童青少年(留守、流动、困境)、孕产妇、老年人(失独、无赡养、伤残)、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人群的心理特征、主要心理问题、心理健康状况的评估、心理支持和解决问题技能等。

  (八)特殊人群服务模块(4个学时)。主要针对基层无业人员、流浪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心理特征、常见心理问题、心理支持和解决问题技能等。

  针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增加风险评估与转诊培训模块(4个学时):包括社区常见精神疾病患者自杀、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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